在篮球比赛上我被秦霜霜的白马王子盖了一个大火锅,好不容易把球抢到手却看到安安和秦霜霜在为盖我火锅的人喝采。我气急败坏,抱着篮球冲到安安面前和她理论,却被裁判鸣哨吹我走步犯规,我又气急败坏,冲着他大喊,走步是违例,不是犯规。
就这样,我十七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长着狐狸一般眼睛的女生,可是她不喜欢我。每次抬头看见寡妇留下的房间时,我就脸红。
安安就不同,在高中仍然有许多不良少年打她的主意,我这个作哥哥的面对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总是一副凶悍的样子。如今回想起来,也许那个时候我就在乎安安了。可是知道安安在乎我却是那一起流血事件。
那时我上高二,安安高一。有一天我在操场上打球到了黄昏才慢腾腾地往家走,出了校门不远就看到卖馄饨的小摊旁边三个小青年围这一个女孩动手动脚。其中一个是这一带出名的地痞,叫王霸,其他两个是他的跟班。王霸的右手放在女孩肩膀上,左手捏着她的脸蛋,女孩的两只手被另外两个流氓抓住,动弹不得。而这个被他们围住的女孩竟然就是:安——安!
我怒不可遏,气血倒流,一个健步冲上去一把推开他们。
王霸看了我一眼,说,哟,我当是谁呢?护花使者呀,今天爷没心情,你给我滚远点。
该滚远点的人是你,还有这两条走狗。
我刚说完话脸上就挨了一拳,鼻血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我当时已经一米七八的个头,我的胆量虽然没有和身高同步生长,但是安安在场我怎能露出半点怯懦?当即还了一巴掌掴在王霸脸上。
我还没看清他有没有出血,小腹上就重重挨了一脚,我捧着肚子蹲了下来,接着这三个流氓的脚就对我发起了轮番猛攻,顿时我的大脑里就如被鲁提辖暴打的镇关西一样开了酱油铺和帛锦店,各种颜色各种味道此起彼伏,此消彼长。慌乱之中我拽住一只脚往后一掀放倒了一个人,两步抢到混沌摊子的桌上抓了个啤酒瓶,就着眼前追上来的脑袋砸去。所幸篮球训练已经赋予了我高超的精确度,我这一下不但迅猛而且准确,眼前这个流氓的脑袋应声而破,鲜血也汩汩地流了出来,来得比我刚才有气势多了。我操着手里的半截瓶子捅向逼上来的第二个流氓,刺破了他的手臂。我又抓住桌上的第二个啤酒瓶,冲着两米开外的王霸喊道:有种你上来!大不了一死,我不是流氓我怕谁!说完,我把袖子捋了起来,把我的肱二头肌骄傲地展现在这三个欺软怕硬的混蛋面前。
王霸吃了一惊,看了看两个手下,说了声以后再找你算帐,然后就飞快地消失了。
安安早吓得不知所措,此刻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没事了。她看着我,哽咽地说,现在怎么办?我说没事,就是肚子饿,你请我吃馄饨吧。然后我们在那个摊子上吃了最最美味的一碗馄饨。
这是我第二次为安安打架,第一次是在三年级的时候,安安看中了人家的橡皮泥,可是那个胖乎乎的家伙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东西给这个不认识的人玩。那个时候安安以为天下人民都和我一样好欺负,小手一指回过头冲着我说:打他。然后我就如领命出征的将军一样大摇大摆地逼上前去,结果被人家一巴掌推倒在地。张春在旁边笑得撒手人寰,我羞愧难当盘算着是冲上去还手还是大哭一场以向安安表明我已经尽力了。这时安安脱下一只鞋子扔在我面前并且用眼神示意我继续作战。我会意,抓起鞋子朝那胖子砸去,命中!那胖子知道安安还有另外一只鞋子,于是知趣地哭了。我高举着橡皮泥,在安安赞许的眼光里不可一世。谁知道,回到家安安竟然告状说我在学校打架!那个时候安安就这样,一点都不可爱。不象眼前这个十六岁的大姑娘。
后来安安告诉我,看到我为她打架,还挂了彩,她就特高兴。看着她一脸天真的笑容,灿若桃花。我一下子爱上了她。可是,我没有告诉她。
高考那几天,安安鞍前马后把我侍侯地舒舒服服,我也很争气,考取了上海市第二医科大学。走的那天,我捧着安安的脸,犹豫了半天那三个字卡在喉咙间死活不肯出来,急得我死盯着安安,目光如炬。安安脸红了,低头说道,你一路保重,明年我也要考第二医科大学,你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