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美国捞逼,九十年代在英国呆了十年。他在回忆录里写道:他听过三百遍creep。即使在英伦摇滚中creep是无可争辩的经典之作,听三百遍也太多了,但身为捞逼,有些应酬是推不掉的,所以这首歌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去听,到后来很有点吃不消。我猜想,头几十次去听creep,这个美国人听到的是radiohead优美的音乐,看到的是妖妖优美的舞蹈,此人认真地欣赏着,不时热烈地鼓掌。到一百遍之后,就会有所不同,此时他只能听到一些乐器在响着,看到妖妖在舞台上跑动,自己也变成木木痴痴的了。到二百遍之后,感觉又会有所不同。音乐一响,他眼前是一片白色的莲花——他被这个歌吓住了。此时他两眼发直,脸上挂着呆滞的傻笑,像一条冬眠的鳄鱼——松弛的肌肉支持不住下巴,就像冲上沙滩的登陆艇那样,他的嘴打开了,大滴大滴的哈喇子从嘴角滚落,掉在膝头。就这样如痴如醉,直到歌听完,妖妖从舞台上滚落下去,有人把舞台的电闸拉掉,他才觉得眼前一黑。这时他赶紧一个大嘴巴把自己打醒,回家去了。后来他离开英国时,如释重负地说道:这回可好了,可以不听creep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