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至2020年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退休预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区各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员,按照伊春市人社局工作要求,现在开展2017年至2020年度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退休退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申报时间16年2月1日至16年2月20日,申报条件,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并交纳养老保险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女农林牧渔四场和女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2,退休申报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参保人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集体,知青,农林牧渔四场人员及城镇个体劳动者申报退休需提供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城镇个体劳动者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