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没有司机”一说,在正常上班时间,急救车司机干什么去了?有什么样的理由能够允许他们脱岗?
2.关于“专门接送孕产妇”一说,救护车车体何处有“孕产妇专送”等类似字样?急救中心里的各辆救护车还能分工?就算它有分工,难到就不能送一个生命出现危险的孩子去上级医院救治吗?
3.关于“医院内部专用小客车”之说,谁有那个权力允许救护车变为医院内部专用小客车?又有哪个部门允许小客车贴挂急救车标志??
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天职,他们这样不负责任,不履行自己的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造成我儿死亡那样重大的人身损害后果。儿啊,妈妈的心肝宝贝,你走得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