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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柯克幽默文辑】我的幽默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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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最爱的一篇,里面关于幽默的那段话真是打动人心,感觉不能更正确!曾经还下功夫背过,喜欢到不行~


1楼2016-01-23 22:48回复
    【我的幽默观】
    拿出这么几页篇幅来供我夫子自道,谈谈我自己的真实看法,料想也是名正言顺的。
      若是在两个星期之前让我来谈幽默,我会带着公认的行家里手的自信拿起笔来。
      可现在不同了。我原有的资格已被剥夺。事实上我的画皮被揭穿了。一位英国评论家在某家文学杂志——只要一说出该杂志的名字,便无人敢起来反驳——评论说:“李科克教授的幽默作品,充其量不过是夸张术和缩小术的巧妙杂揉,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位仁兄说对了。至于他是如何碰巧发现这一商业机密的,我无从知道。但既然他已一语破的,我也甘愿承认我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是:每逢要写幽默文章,我就下到地窖里去,把一半加仑缩小剂和一品脱夸张剂混合起来。而假如想赋予文章以明显的文学味,我发现最好是再往其中掺入半品脱局部麻醉剂。整个加工过程简单得惊人。“
      我把这一秘诀公之于众,旨在说明情况并避免别人以为我妄自尊大,竟敢以行家里手的身份来谈论幽默,就像文拉·威勒·威尔柯克斯论述爱情,或弗爱娃·坦奎谈论舞蹈那样。
      我唯一敢说的是,我的幽默感不亚于世上任何人。非常奇怪的是,我注意到别的人也都这么说。假如有必要的话,任何人都愿承认自己视力不好,或不会游泳,或枪法很臭,但假如你说他缺乏幽默感,那他便会暴跳如雷。
      “不,”几天前我的一位朋友说,“我从不去大歌剧院,”然后他不无自豪地补充说,“你知道吧,我压根儿对音乐就没感觉。”
      “不会这样吧!”我大声说。
      “真的!”他继续说,“我根本分辨不出调儿来。我既不熟悉《家,可爱的家》,也不熟悉《上帝保佑吾王》。我分不清别人是在拉小提琴,还是在弹奏鸣曲。”
      他好像对自己的每一项缺陷越说越自豪。最后他说,他家里养的一条狗对音乐比他在行。每当他太太或者来客弹起钢琴,它就会嗥叫起来——叫得那么惨,他说——好像受到了伤害似的。而他本人可从没有这种现象。
      他说完之后,我发表了我自认为无伤大雅的看法:
      “我想你大概也发现自己的幽默同样不怎么样吧,”我说,“这两者一般都形影不离的。”
      我的朋友顿时气得脸色发青。
      “幽默感!”他说道,“我的幽默感!我缺少幽默感!哼,我敢说我的幽默感比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强,或者说比任何两个人加起来都还要强。”
      接下来他就转向了恶毒的人身攻击。他说我的幽默感整个儿都枯竭了。
      离开我时他还在气得直抖哩。
      不过,就我个人而言,不管多么有损声誉,我都不在乎承认还存在我不会欣赏的其他形式的所谓幽默,或者至少可以说玩笑。其中最常见的便是自古有之的所谓恶作剧。
      “你从没听说过麦克甘,是吗?”几天前我的一位朋友这样问我。当我说“不,从没听说过”的时候,他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
      “噢,你真应该认识麦克甘。在我所认识的所有人中,他是最有幽默感的——他逗乐的招数实在太多了。我记得有一天晚上,他在我们住的公寓的走道里拉了一根绳子,然后就拉响了开饭铃。结果有一个房客被绊住面把腿给摔折了。我们差不多笑死了。”
      “天啦!”我说,“好一个幽默家!他是不是常干那种事儿呢?”
      “噢,没错,他随时都会露上一手。想当年他经常往西红柿汤里放沥青,在椅子上放蜂蜡和大头钉。他的点子多极了。他好像毫不费劲就能生出许多花招来。”


    2楼2016-01-2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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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8 05: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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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最糟糕的或许是那种所谓腼腆的故事能手,他老是担心他的故事别人以前已听过了。他一般是这样向你开攻的:
        “那一天在百慕大的轮船上我听到一个非常棒的故事,”接着他停了停,露出点疑惑之色,“可你也许听过了吧?”  “不,不,我从没去过百慕大。往下说吧。”
        “呃,他们讲的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冬天去百慕大治风湿病——可你听过了吧?”
        “不,没有。”
        “哎,他风湿病特别严重,于是就去百慕大治疗。当他走进宾馆的时候,他对桌子边的一个服务员说——可是,也许你知道这个故事了。”
        “不,不,继续说下去。”
        “呃,他对服务员说:我想要一个临大海的房间——可是也许——”
        明智的做法便是立即让说故事者到此为止。你可以坚定而平静地说:“是呀,这个故事我听过了。自从它1878年在《闲言趣语》上发表以来,我就喜欢上了它,以后每次看到它我都要读上一遍。继续说吧,给我再讲一遍,我会闭上眼睛坐下来好好欣赏一番的。”  毫无疑问,爱讲故事的习惯主要是由于人们不知不觉把幽默看得太低而养成的——我的意思是,他们低估了“制造幽默”的难度。他们从没想到过这事儿是难以办到,很有价值而且非常庄严的。由于其结果是轻松快乐的,因此他们误以为其过程必定也是如此。很少有人意识到,欧文·西曼在《笨拙》上发表的一首“滑稽诗”要比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一篇布道文难写得多。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要比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伟大得多。查尔斯·狄更斯所塑造的匹克威克先生在提高人类的情操方面——我是非常郑重地说的——要比纽曼主教的颂诗《光啊,仁慈地引导我,冲破周围的黑暗》贡献大得多。纽曼只是在悲惨世界的黑暗中呼求光明,而狄更斯却给予了这种光明。
        在我们所说的幽默的背后以及更远处,还存在更深的奥义,唯有极少数有心人,凭其本能或通过苦苦求索,才得以人其堂奥而获得启示。以世界上最优秀、最伟大的幽默作品而言,幽默也许是我们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在此我们想到的不是喜剧演员那种仅仅把人逗得狂笑的喜剧效果,也不是杂耍剧中涂黑脸的滑稽行家的精彩表演,而是由一代人中仅能产生一两位的大师所创造的、能照亮和提高我们的文学的真正伟大的幽默。这种幽默不再依赖纯粹的文字游戏和插科打浑,也不再利用事物希奇古怪,毫无意义的不协调来使我们感到“滑稽”。它深深地植根在生活本身的深层反差之中:我们的期望是一回事,而实际结果却完全是另一回事。今天的渴望和焦虑令我们寝食难安,而明日它们却已化为乌有,足可付诸一笑。无论火烧火燎的痛苦,还是如切如割的悲伤,在日后的回顾中都会变为往事温柔。回首往日历程,悲欢离合历历在目,而我们已安然度过,于是我们会热泪涟涟地露出微笑,有如年迈的老人悲欢交集地回忆起儿时怒气冲冲的争吵。由此可见,从更广的意义上说,幽默是夹杂着悲天悯人之情的,直至两者浑然合一。历代的幽默都体现了泪水与欢笑交融的传统,而这正是我们人类的命运。


      5楼2016-01-23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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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8-05-0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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