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恒泽林投资有限公司(何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2016-01-11 新乡万事通
新乡市恒泽林投资有限公司(何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新乡市公安局红旗专案组负责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新乡市金穗大道国际快捷酒店A座701、702、703房间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5815600
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
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3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范围
新乡市范围内在新乡市恒泽林投资有限公司(何某)进行集资参与的群众。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红旗专案组
2016年1月11日

2016-01-11 新乡万事通
新乡市恒泽林投资有限公司(何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新乡市公安局红旗专案组负责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新乡市金穗大道国际快捷酒店A座701、702、703房间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5815600
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还款计划书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
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3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范围
新乡市范围内在新乡市恒泽林投资有限公司(何某)进行集资参与的群众。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红旗专案组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