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县城看见很多执法队伍治理县城的环境,好像成立了综合执法队,队伍里面各个单位的人都有。感觉这样的治理,成本太高。
城市卫生应该是公共事业局的环卫所负责,小摊乱摆乱放是城管负责,违章建筑是建设局下属的城市执法队负责,道路上的车辆乱停乱放是交警负责等等
为什么要大联合,是不是大联合就能显示其决心。希望各个单位能各施其责。这种大串联影响不好,而且耽误别单位的正常上班,如果有闹事的要看执法队伍的执法证,估计不好说吧。
城市卫生应该是公共事业局的环卫所负责,小摊乱摆乱放是城管负责,违章建筑是建设局下属的城市执法队负责,道路上的车辆乱停乱放是交警负责等等
为什么要大联合,是不是大联合就能显示其决心。希望各个单位能各施其责。这种大串联影响不好,而且耽误别单位的正常上班,如果有闹事的要看执法队伍的执法证,估计不好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