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云(1926--1952),重庆市铜梁县少云镇(原四川铜梁县)玉屏村邱家沟人。他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
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时年26岁。
1953年8月30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时年26岁。
1953年8月30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 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