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吧 关注:467,817贴子:13,146,078
  • 10回复贴,共1

看"六城联创"昨天到今天的固始执行情况,联想到明天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昨天六城联创执法队轰轰烈烈地驱赶街边乱停乱放,今天偃旗息鼓固始街道拥挤如旧,乱停乱放如旧,浮想固始的明天会不会依然如旧.
   治理固始的街道的脏、乱、堵,我举双手赞成,我相信固始县城的百姓也一定大力支持.可像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治理,固始不会有多大的变化。依法治理的步骤我想应该是:先开县人大常务会议通过一个《固始县城市环境建设公民公约条例》(我设想的),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明码标价,然后把条例在固始电视台公示个把星期。以后上街执法就有依据了,抬乱停车辆,别人也不会说跟土匪样


1楼2008-06-29 22:35回复
    • 222.140.128.*
    同意!已圈阅


    2楼2008-06-30 08:33
    回复
      2026-03-04 18:34:5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天一方的主意


      3楼2008-06-30 08:55
      回复
        还要想一个法子 让每一个市民都明白自己在街上应该怎么做 不应该怎么


        4楼2008-06-30 08:56
        回复
          上述想法虽很有创见,但明显不合程序规定
          因为县级人大没有审议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

          现在联创执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5楼2008-07-01 23:18
          回复

            马路
            柏油路
            还是宽路
            大家的马路
            需要大力维护
            啊,占道,占道
            啊,乱停,乱放
            啊,乱扔,乱丢
            路,还叫路吗
            早已不是路
            成了市场
            垃圾堆
            垃圾


            6楼2008-07-01 23:20
            回复
              同意你们的观


              7楼2008-07-02 08:51
              回复
                专吃黑鱼的诗叫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8楼2008-07-02 08:53
                回复
                  2026-03-04 18:28:5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125.44.223.*
                  要是长期治理还我们一个整洁的城市环境我们百姓举手赞成,千万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9楼2008-07-04 16:43
                  回复
                    希望这次 能多做实


                    10楼2008-07-04 16:56
                    回复
                      • 222.89.22.*
                      路 
                      马路 
                      柏油路 
                      还是宽路 
                      大家的马路 
                      需要大力维护 
                      啊,占道,占道 
                      啊,乱停,乱放 
                      啊,乱扔,乱丢 
                      路,还叫路吗 
                      早已不是路 
                      成了市场 
                      垃圾堆 
                      垃圾 


                      11楼2008-07-04 17: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