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
为加强寝室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送电时间及相关要求
1、送电时间:
高职
早上6:00送电 早上8:00断电;
中午12:00送电 下午14:00断电;
下午16:00送电 晚上 22:00断电(周五、周六及节假日23:00断电)
中职
早上6:00送电 早上8:00断电;
下午16:00送电 下午18:20断电;
晚上20:30送电 晚上22:00断电
2、用电要求:
(1)、所有电路的安装、送断电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上课期间宿舍一律停电,特殊情况由院系提出申请并由院系主任签字后方可送电;
(3)、本办法发出之日起,中职宿舍插座一律停止使用;高职宿舍插座的管理,在学院整体插座改造结束前,由学生本人向院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所使用的插排带漏电保护,且本人承诺绝不私拉乱扯插排,经院系许可后,和院(系)签订安全责任书(由本人、辅导员、学管主任、系主任均签字),责任书交学生处备案后方可使用插排。在学院线路改造完成后,原插排由本人收回,统一使用改造后的插座,所有插排一律不允许再引出插排;
(4)、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热壶、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电炉、电饭锅等;严禁在宿舍乱拉乱扯电线,严禁将电源线缠绕在床上,严禁在床上使用插排,严禁使用贴墙并过床连接的插板;
(5)、寝室无人时必需切断所有电源,特别是插排,做到“人走断电”,防止发生火灾;
二、处罚办法
根据学院提出的要求,凡违反规定使用插座和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给予该生相应的处分;每发现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一次,处以20—200元罚款,并对所在院(系)的主任和责任人一同接受处罚,处以20—200元罚款。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