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
CICDAF 2008
章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作为支持单位,文化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2008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CICDAF2008)将于2008年9月28日至10月5日在中国江苏省常州市举行。
艺术周主要活动包括:
国际动画作品比赛暨颁奖典礼(9月28日至30日);
中国原创动画创意比赛(9月28日至30日);
中外优秀动画影片展映(9月27日至10月5日);
国际动漫产业和动漫艺术论坛(9月28日至30日);
国际动漫数码产品博览会(9月28日至10月5日)。
一、 国际动画作品比赛(2008年9月28日至30日)
1. 报名资格
任何通过逐格动画创作 (可利用计算机设计),用于电影、电视或网络播放的动画作品均可报名。报名作品必须是2006年7月1日以后制作完成的作品,并且未参加过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比赛。
报名参赛作品必须是以下类别中的一种:
a) 胶片电影
¬- 短片
- 长片
b) 电视节目
-电视系列剧
-电视单本剧
-节目片头、片花
-广告或宣传片
-MTV或MV
c) 学生作品
d) 网络动画片
-短篇
-系列片
2.报名要求
a)作品提交
报名提交作品时,请寄送制式为PAL或NTSC的Digital Betacam、Betacam SP及DVD、VHS录像带(VHS录像带仅用于初选)或 DV(只接受PAL制)录像带。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日。
请在录像带或光盘的包装上标明作品数量和片名。
b)作品入选
经过初选评委会审看后,组委会将于2008年8月10日前通知入选作品的作者。
报名时提交VHS录像带者,如其作品入选参赛,应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Betacam 带或DVD光盘寄往组委会。
艺术周结束后,组委会将把电影拷贝和Betacam 录像带寄还参赛者,其他报名参赛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c)无任何报名费
每个机构报名参赛作品不得超过六部;同一作者的作品不得超过两部。
要求用打印方式填写报名表,只有正确、完整、清楚填写并有参赛者签字的表格才被视为有效报名表格。建议报名表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寄发给组委会。一份表格只能报名参赛一部作品。报名表可以复印,也可以从本艺术周官方网站(
www.cicdaf.com) 下载。
每部作品只能参加一个竞赛单元。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 导演照片一张(6cm×8cm 或JPG格式,200K以上)
- 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含作品获奖情况)
- 如报名作品中有对话,请提交带有准确时码的完整对话台本和英语译本(以便为入选参赛或展映的作品制作字幕)
- 彩色剧照三张(6cm×8cm 或JPG格式,200K以上)
请在2008年7月1日之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导演照片、剧照及对话台本和英语译本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animated-cice@vip.sina.com;
同时,也请于2008年7月1日之前将报名参赛作品和以上报名材料邮寄至组委会。
3. 运输和保险
寄往艺术周的所有作品的运输邮寄费须由报名者负担。所有寄往艺术周组委会的录像带及光盘都需声明:无商业价值,属文化用途,仅作艺术周预选用!
如果作品入选参赛,制片人须提供高质量PAL或NTSC制式的Digital Betacam或Betacam SP录像带,DV带(只接受PAL制)或DVD光盘;胶片电影应提供影片拷贝。
艺术周组委会负担入选参赛和展映的电影胶片拷贝和Betacam录像带的寄返费用。
4. 选片委员会
选片委员会由中国和国际动画专业人士组成,人数由组委会决定。
任何评委不得参加与其有任何形式联系的参赛作品的评选。
选片委员会负责选出正式参赛的作品。
选片委员会将根据作品的艺术、技术、质量和观赏性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特别重视作品的创新意识。
对于未能入选参赛或展映的作品,其报名者将会在2008年8月15日之前得到电子邮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