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国务院公布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意见》中关于试点“自学直考”制度进行明确要求:
1、 必须具备“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
2、 必须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
3、 必须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
4、 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5、 自学驾驶所备用的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
6、 必须“自行报名和考试自行约考”。
“自学自考”的实行,首先考验的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执行力。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撑和一支积极向上的管理队伍和网络人才的支持。深圳试行自主约考,一个小时后,网络就卡壳、堵塞直至瘫痪;河北试行“自主约考考试”,科目二考场瞬间让考生将考试仪器撞坏,使考场不能正常运行,试问:
1、 谁来监督参加考试的考生驾驶水平是否能达到考试要求?
2、 家人和朋友学个开车需要下力气和精力给自家的车“安装安全辅助装置”吗?
3、 “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和“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的审批是不是又给予一些人权利,滋生腐败的温床?
4、 谁来监管“备用的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是不是公安、交通部门间接承认多年治理不善的“非法黑培”的合法?
5、 自主报名和自主约考流程是否简洁,便于操作,还是需要“黄牛”引导才能完成?
6、 “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的审批工作就是没有发生过事故的驾驶人?有没有传授“安全驾驶”的能力?
7、 “便民政策”会不会成为新的“苦民政策”?
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是有很多弊端,应该有改革措施和改进服务使驾培行业正常、持续地发展。考试约考工作与驾校培训剥离,是对驾校发展新的生机,对于驾校培训工作是一种促进作用,必须用更好的服务满足学员的要求才能生存。
个见:交警、交通部门接受自学自考考生的报名和约考工作,报名后学习驾驶人可以选择驾驶员培训企业进行培训,这时的驾校就成为真正的“服务”企业,服务不好,就会灭亡!利用“计时培训和先学后付”的培训新模式,让学车人有更多的自主权,想怎么学?学什么?全由学车人选择,服务不好可以不付费和选择其他培训单位进行培训。驾驶人培训企业就不会打“价格战’抢夺生源,就会根据自己的服务特点公开培训价格,学车人享有很多自主选择权。这样是驾校发展的方向和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的最佳方法!
1、 必须具备“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
2、 必须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
3、 必须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
4、 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5、 自学驾驶所备用的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
6、 必须“自行报名和考试自行约考”。
“自学自考”的实行,首先考验的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执行力。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撑和一支积极向上的管理队伍和网络人才的支持。深圳试行自主约考,一个小时后,网络就卡壳、堵塞直至瘫痪;河北试行“自主约考考试”,科目二考场瞬间让考生将考试仪器撞坏,使考场不能正常运行,试问:
1、 谁来监督参加考试的考生驾驶水平是否能达到考试要求?
2、 家人和朋友学个开车需要下力气和精力给自家的车“安装安全辅助装置”吗?
3、 “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和“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的审批是不是又给予一些人权利,滋生腐败的温床?
4、 谁来监管“备用的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是不是公安、交通部门间接承认多年治理不善的“非法黑培”的合法?
5、 自主报名和自主约考流程是否简洁,便于操作,还是需要“黄牛”引导才能完成?
6、 “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的审批工作就是没有发生过事故的驾驶人?有没有传授“安全驾驶”的能力?
7、 “便民政策”会不会成为新的“苦民政策”?
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是有很多弊端,应该有改革措施和改进服务使驾培行业正常、持续地发展。考试约考工作与驾校培训剥离,是对驾校发展新的生机,对于驾校培训工作是一种促进作用,必须用更好的服务满足学员的要求才能生存。
个见:交警、交通部门接受自学自考考生的报名和约考工作,报名后学习驾驶人可以选择驾驶员培训企业进行培训,这时的驾校就成为真正的“服务”企业,服务不好,就会灭亡!利用“计时培训和先学后付”的培训新模式,让学车人有更多的自主权,想怎么学?学什么?全由学车人选择,服务不好可以不付费和选择其他培训单位进行培训。驾驶人培训企业就不会打“价格战’抢夺生源,就会根据自己的服务特点公开培训价格,学车人享有很多自主选择权。这样是驾校发展的方向和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的最佳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