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出,我11月30号刚到家,去交暖气费,竟然要交全款,否则不给开口(我们小区已经进行改造可以控制到户),就这个问题我与热力公司交涉,出现了推诿扯皮现象,最后的一位领导答复:是根据贵公司规定,供热“一天”也是按供热季交款,不能因为我一家改变,多霸气的规定啊!!!!!!我只有交了,因为我需要取暖啊,谁叫咱没生在南方。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和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是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按平方收取费用,他们只强调平方,却不管时间,我明明少用15天,为什么全额交款?退一步说,那么我既然交了全款,是不是应该保证我室内温度?(那么根据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低于14度应该100%退款),从11月15日到30日,室外最高温度是14度左右,最低都到了零下11度了,显然室内肯定都在14度以下,那也得交,我真是无语了,这理应该怎么讲啊,他们的收费到底是否合理合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