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陶登肖 杨嘉诚)11月12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从下月起,加强市区养犬管理。
据了解,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曾下发过《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近年来,随着养犬之风愈演愈烈,斗狗赌博、遛狗伤人、破坏市容等问题也越来越多,群众对规范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此,市公安局会同住建、畜牧、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了细致的调研,为《通告》出台提供了充分依据。
相对于2010年《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通告》在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上更加具体,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明确规定了携犬出户的时间、场所;明确了养犬人必须即时清除其犬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拒不清除者将受到处罚。
《通告》的制定,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规范养犬行为和相关市场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提升城市综合素质和文明水平有重要意义。
《通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0年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据了解,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曾下发过《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近年来,随着养犬之风愈演愈烈,斗狗赌博、遛狗伤人、破坏市容等问题也越来越多,群众对规范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
为此,市公安局会同住建、畜牧、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了细致的调研,为《通告》出台提供了充分依据。
相对于2010年《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通告》在各部门的责任划分上更加具体,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明确规定了携犬出户的时间、场所;明确了养犬人必须即时清除其犬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拒不清除者将受到处罚。
《通告》的制定,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规范养犬行为和相关市场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提升城市综合素质和文明水平有重要意义。
《通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0年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