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份在市政首座(中州路东升二中旁边)售房部看房时,市政首座的宣传和资料上,以及售房部的沙盘和样板房均显示厨房及天燃气在房间的入口处(室内的布局合理),也是因此才有购买欲望而买下此房屋,并签订合同。然而2015年11月2日左右被售房部通知去验房,却发现了众多问题,原设计方案及宣传实际严重不符,市政首座私自把功能区改变位置至阳台处,而导致众多问题产生:
1、原设计与实际房屋严重不符存在欺诈业主;
2、阳台的生活污水没有下水;
3、房间内多出一个烟道(入户门口和阳台门口各有一个烟道),阳台的使用功能被改变,不能晾衣,不能休闲,阻挡阳光,降低房屋的价值,房屋面积减少等等;
4、北面户型私自改变户型设计,飘窗变为内窗户,占用室内面积;
5、公共部分宣传的精装修没有实现;
6、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上不符;
7、小区未按规定设计,没有绿化;
8、交房时没有出示房屋面积的实测报告;
9、小区及房屋的很多配套设施都未完善就强制业主收房。
综上所述业主们共同认为市政首座有误导和欺诈业主的行为,导致房屋的使用及性价比降低,严重违反当初的承诺,即业主要求市政首座承应有的责任及赔偿业主的一切损失并立即整改。望政府有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主!!!
1、原设计与实际房屋严重不符存在欺诈业主;
2、阳台的生活污水没有下水;
3、房间内多出一个烟道(入户门口和阳台门口各有一个烟道),阳台的使用功能被改变,不能晾衣,不能休闲,阻挡阳光,降低房屋的价值,房屋面积减少等等;
4、北面户型私自改变户型设计,飘窗变为内窗户,占用室内面积;
5、公共部分宣传的精装修没有实现;
6、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上不符;
7、小区未按规定设计,没有绿化;
8、交房时没有出示房屋面积的实测报告;
9、小区及房屋的很多配套设施都未完善就强制业主收房。
综上所述业主们共同认为市政首座有误导和欺诈业主的行为,导致房屋的使用及性价比降低,严重违反当初的承诺,即业主要求市政首座承应有的责任及赔偿业主的一切损失并立即整改。望政府有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