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工作了十年有多,辞职了,自己去续交社保社保局不让交,说要转成个人帐户之后才能续交,我说那就转了,她又说转成个人帐户必须要我上缴之前十年工作期间财政给我补贴的那一部分4万元左右,其实我之前在单位只是一个职工,工资也不超2000元,缴交的社保也好像一月一百多一点,就连我工作十年的住房公积金也只有一万零八百多,工作十年了,人生又可以工作多少个十年,这样的住房公积工作十年要买房了可以提公积金出来买个两平方吗?还是给电视背景加上一条木框?要我交钱转社保了她竟说我这是干部社保,财政补贴得多,而在上班时却没一天享受过干部待遇,我想不通这是什么道理?即使真是这样,那么我之前在单位上班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于的社保补贴不应份吗?难道在单位上过班辞职不干了必须要交笔钱到社保才能理顺关系?要不就连自己之前单位扣缴的那一部分也冻结于宇宙了,把自己交的退回也不行,这样的霸王条款讲和谐,等人死了或者移民才有得取,工资太少逼走人还要再伸手向一个辞退职工要钱,什么失业保养老保什么保什么保保个屁,平时工资都只够交水电买煤气交电视电话和买了瓶酱油,没法生存了辞职打工了转个社保竟向我要几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