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xx)x民初字第xx号
原告(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写明当事人姓名/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xx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x诉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xxx辩称(被告答辩主要内容)
第三人xxx述称(第三人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判决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本院认为,被告xxx承认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对原告xxx主张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对责任承担和法律适用部分的理由)依照(判决所依据的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人民法院
审判长xx
审判员xx
审判员xx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