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城市建设发展中,高度注重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各类历史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继制订了多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制度,逐步构建了较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尤其是惠州市作为广东省首批获得立法权的城市,首先计划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为立法项目。
近年来,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在保护专项规划和专家指导下,我市重点对5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修缮工作,通过整治卫生环境,拆除违建建筑,加强历史遗存本体保护,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举措,提升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和人居环境品质;同时,完成、启动或推进叶挺故居、邓演达故居、冲虚古观、泗洲塔等文物点的保护性修缮,以及银岗古窑场遗址、宾兴馆、东坡祠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建设。目前,我市各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健全,历史建筑保存相对完好,巡查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逐渐规范化、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