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每学年度评定一次。
凡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可获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000元,在统招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定;
凡评为系级三好学生和系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可获得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600元,在统招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二、设置贷学金
1、国家助学贷款: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贷款,贷款申请额度:在校期间一次申请,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生源地贷款:
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贷款,该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贷款金额不超过所在学校(专业)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原则上每生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三、资助困难学生措施
1、特殊困难补助
为了帮助部分经济确有困难或生活无来源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专设此项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的享受面和等级根据每学年学生的贫困情况和勤工助学的情况由学生处提交报告,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执行。
2、临时困难补助
为了及时解决学生临时发生的特殊困难,专设此项补助。每次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元/人。用于学生生病住院、死亡等意外伤害、学生临时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突发事件等。
3、勤工助学
为保证特困生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尽可能地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每学年度评定一次。
凡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可获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1000元,在统招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定;
凡评为系级三好学生和系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可获得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600元,在统招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二、设置贷学金
1、国家助学贷款: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贷款,贷款申请额度:在校期间一次申请,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生源地贷款:
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贷款,该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贷款金额不超过所在学校(专业)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原则上每生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三、资助困难学生措施
1、特殊困难补助
为了帮助部分经济确有困难或生活无来源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专设此项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的享受面和等级根据每学年学生的贫困情况和勤工助学的情况由学生处提交报告,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执行。
2、临时困难补助
为了及时解决学生临时发生的特殊困难,专设此项补助。每次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元/人。用于学生生病住院、死亡等意外伤害、学生临时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突发事件等。
3、勤工助学
为保证特困生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尽可能地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