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当然是美好的,甜蜜的,谁不要幸福,谁不要满足之感觉呢?比如我,不论是看到多么下三滥的言情小说,只要书里有两个人物,相互爱着,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象起来,快乐起来,只是,那些沉重的东西从来就不会被忘却。依我看,文学无所谓低俗和高雅,只分成两类:我感兴趣的,和我不感兴趣的。
我认为可以带来真相撕开黑暗的是文学,这点我和余华老师是一致的,在网络上大部分小说在我个人看法是娱乐,她并没有带给我们什么,但网络小说有比较强的代入感,不需要过多思考,只需要一笑一哭,这点在快餐时代是很好用的,这也是文学不能太广泛的传播,别人看到文学,哇好nb,继续看别的了,而网络小说爽文会让你一直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