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希望有机会可以看到「老版茅七」,毕竟味道这个东西是很难说的
和谐版「茅七」是与政策捉迷藏的产物,就像剪胸版的《武媚娘传奇》
政治环境与文化艺术的关系历来如此,人在屋檐下,岂有不低头……
但事物总会找到自己的出路,就像古时无论怎样限制女性暴露身体,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去展现
我国在文化艺术领域中尚无分级制度,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分级制度有什么作用呢?举例来说:
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电影审查制度一直按照海斯委员会(The Hays Commission)所制订的《海斯法典》(Hays Code)来执行。《海斯法典》是绝对伦理化的、类似清教徒教规的一种电影法典,其严厉程度在今天的电影导演看来是难以拍出任何一部生动电影的。
在《海斯法典》中处处是禁忌,比如,该法典规定在电影中禁止表现黑白通婚,包括禁止表现有黑白种族的性关系;过多的拥抱以及富有欲望意义的镜头都不予表现;禁止有裸体和生孩子的场面,哪怕是侧影也不可以。另外,像走私、吸毒、暴力的具体过程以及纵火都不予表现;甚至是跳舞场面时的不雅动作和舞蹈时性动作的暗示都是不能表现的。
这样一种捆缚电影创作的规定,20世纪五六十年代后被渴望享有拍摄自由的电影作者们冲破了。《海斯法典》在1968年以后彻底被另外一种方式代替--美国电影协会分级制度(MPAA ratings)1968年11月,第一次来自美国电影协会的分级系统被宣布了,这个系统的分级相对今天的美国电影分级制度来说是比较简单和笼统的,它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G:General Audiences
M:Mature Audiences
R:Restricted persons under 16 (later 17).
X: No one under 17 admitted.
希望政府可以推出相应改革措施,促进文化艺术发展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