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下内容应该能帮助你反驳那个喷你的人。关于缠足,可以看百度百科特色词条“缠足”里的内容。历史著作《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了唐朝没有缠足,五代也没有缠足,北宋初也没有缠足。缠足起源于北宋中期,缠足习俗兴起于南宋。
喷你的那个人说的都错了,算数都算错了。因为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一尺减四分是九寸六分,是28.8厘米,不是六寸,不是18厘米。
事实如下:
一、杜牧:“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减四分为九寸六分,唐尺一尺约今0.3米,九寸六分约为今28.8厘米,显然不是缠足。
而且,按照他认为的18厘米是缠足的标准,能证明汉朝女子缠足。
《杂事秘辛》记载:“汉保林吴姁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趾敛,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梁商女梁莹,是汉桓帝皇后。汉尺较今为短,汉朝一尺约22厘米,汉代的八寸相当于现在的17厘米。按他的逻辑,那汉朝女子是缠足的。
二、
“小头鞵履窄衣裳……”小头鞋根本不是缠足。否则,按对方的逻辑,先秦周朝、汉朝都早就流行小头鞋了。按对方的逻辑,能证明缠足起源于周代,还能证明汉朝有缠足。
《汉隶释言》记载,老莱之母、曾子之妻,履头皆锐。 履头皆锐,即小头鞋。老莱之母、曾子之妻都是周朝人。按他的逻辑,周朝已经流行小头鞋了。
江苏吴县灵岩山西施洞前石头上有周代妇女的履迹,长三寸,前尖后圆。《莲鞋记》记载:“列国吴王夫差为西施作响屧廊,已在缠足疑似之间,盖足必纤小,而后屐声细碎,行之廊中,或可动听,若非束之使小,如男子之履声橐橐,亦何取焉?”
《汉书》记载赵女子“弹弦跕躧”。(躧,谓小履。)《陔余丛考》记载:“《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蹝足‘,又云’揄修袖、蹑利屣‘,’利屣‘者,以首之尖锐言之也,则缠足之事,周代已有之。”《天禄志余》记载:“《史记》云’临淄女子弹弦跕躧‘。又云’今赵女郑姬揄修袖、蹑利屣‘,利者以其首之尖锐而言也。”
可见,史料记载,先秦、周朝早就流行小头鞋。 按他的逻辑,缠足起源于周朝。
此外按他的逻辑,以下内容也能说汉朝女子缠足。
《莲鞋记》记载:“《飞燕外传》,汉成帝有疾,积弱几不能人,及见赵合德足,疾若失。是合德之足,必有可动人之处,以理推度,舍缠束细小别无他道,假使五指伸长,硕大无朋,恐成帝不能持,亦不持也。”汉代《孔雀东南风》:“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有人认为这是缠足的证据。《后汉书 梁统列传》记载梁冀的妻子“折腰步”。《缠足考证》:“折腰步者,足不任体,此例甚明,大足者能如是乎?”
三、
最早记载杨妃袜的《大唐新语》《国史补》都没有说杨妃罗袜小,更没有说是三寸。显然是后面某个朝代伪造出杨妃罗袜三寸的说法。 显然不能说唐朝有缠足。
在史料记载里,先秦周朝、汉朝早就有小头鞋,早就有赞美小脚的语言。汉朝还有17厘米的女鞋。按他的逻辑,缠足是开始于周朝、汉朝。 仍然不是开始于唐朝、五代。 而事实是,唐朝、五代都没有缠足。
周朝、汉朝、唐朝只是有某些人天生较小,不是缠足。缠足是用造成痛苦的方式把脚缠小,是后天行为。史料证据证明这种用痛苦的方式把脚缠小 是最早开始于宋朝的。
《脚气集》记载宋朝“妇女缠足……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的小来不知何用。”
在宋朝之前,各朝代至多只是有某些天生脚小的人,而不是缠足。(记载里把脚通过缠足缠小的情况最早是出现在宋朝。)宋朝是最早开始缠足的,不是天生脚小,而是后天缠足。《脚气集》记载宋朝“妇女缠足……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的小来不知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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