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哥6月份因为毒品被抓了,当晚他和别人喝完酒以后先是回家睡觉了,11点多又被朋友喊出去,陪他朋友去了一趟泰安,期间拿货一切情况他都不知情,回去的路上他朋友又交易了两次,我哥在场,但是没参与,然后在和他朋友一起回家时被抓,被抓时毒品在我哥手上,看到警察我哥又把手里的毒品给扔了。具体经过就是这样,我也找律师去看过了,他朋友的口供也说我哥不知情,就是两次交易时在场,回家路上一百多米路毒品是我哥拿着的。毒品呢有300克,我哥之前就因为被判了6年,刚出来一个月,又被抓进去了。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运输毒品罪,请的律师呢说我哥这是毒品再犯,会判的很重,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怎么看,我哥没有参与交易,只是在场,会判的很重么?有没有辩护无罪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