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只要衙门办事不糊涂,这些事根本都不应该存在,老人倒了,受伤没有,受的什么伤,车撞的还是人撞的,什么车撞的,什么人撞的,撞击痕迹是否和肇事者吻合,当初没有监控的时代,通过简单痕迹鉴定就能解决,现在有了监控,却有了监控拍不到的死角,问题倒搞不清楚了,难道过去的痕迹鉴定都没人用了吗,还是有关部门怕麻烦,敷衍了事,让所谓的肇事者赔点钱,然后大家都省心了,因为现场是监控拍不到的死角,老人也确实倒了,要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这究竟是监控的死角呢,还是法律的死角呢,或者是道德的死角呢,无所谓了,反正看见老人倒了,我是不敢扶的,我是真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