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贴子,针对指北针的发难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越位”,二是“监管”
因为同行里有一位党员,便被指责为“越位,走在组织前面”。我想,前往灾区送物资的这位党员,首先是一名公民,然后才是党员吧,这次的行动不是以党组织的名义去的,而是一次公民的自发行为,不算“越位”。
对于募捐款物的监管,细究起来的确不太规范,但瑕不掩瑜,只能说是他们没有经验,但他们的热情与行动是不应受到怀疑的。灾区余震不断,道路两边不断有山石滚下,那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的,只为出名或贪污范得着冒这个风险吗?他们付出了这么多,把侯马人民的爱心送到灾区,回来后却受到指责,想想也确实令人寒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