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访友签证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签证申请表1份 (贴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需由本人签名)
2.亲属关系公证书(限探亲及携亲属访友时提交)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4.护照原件(最终页的签名要与签证申请表上的一致)
二.保证人需准备的材料
1.身元保证书 (盖本人印章)
2.所得证明书(需政府机关发行,下列材料任选一种)
a.显示年总收入金额的纳税证明书 b.确定申告书副本 c.显示年总收入金额的课税证明书
3.职业证明(如:在职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4.保证人是日本人时需要提供:住民票正本(如果保证人为持三年以上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5.户籍誊本(保证人是日籍亲属时需提供)
另:邀请人为留学生、保证人是日方教授或副教授时,上述第二项材料中只提供:
a. 身元保证书 b. 在职证明书
三. 邀请人需准备材料(请按下列顺序各备一套)
1.招聘理由书(盖本人印章)
2.滞在日程表
3.职业证明 (如:在职证明书,在学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4.住民票正本(如果邀请人为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另:a. 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考试等时,请另外提交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书,考试通知等相关材料。
b. 邀请理由为访友时,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保证人)友人关系的说明书,照片、信件或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部分)等材料。
c. 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不需要保证人。上述第二项材料可不提交。只需提交第三项材料,其中外国人国费留学生证明或奖学金受给证明(材料除注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及金额)
注:1. 以上全部材料有效期为三个月,申请后所有材料一率不退还。
2. 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一人时,相同材料可以不重复提出。邀请人必须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