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8
日子一天天过去,渐渐也习惯走路上学了。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群人,最近天天见,准点准时,倍感亲切。
每天我路过那片广场的时候,连歌词放到哪一句都是固定的,看看腕上的表,六点二十二,准没错。
虽然我对广场舞文化并没有什么好感,那首歌在我而言也可以算得上精神污染,但是看得久了,发现一群中老年的大姑大妈奶奶们偶尔夹杂个爷爷大叔,这一群老顽童们跳广场舞的时候的那份专注认真,那种欢乐的充实感,几乎令人有点感动。
所以说妈妈啊,我都这么说它好了,您想跳就跳吧。
我宁死不从,认真的。
今天中午太阳很烈,一出校门就被阳光闪得睁不开眼半天才缓过劲来。
步履匆匆,几乎是逃跑一样地飞快穿过太阳地。总算到了熟悉的公园,获得了树荫的庇护,才偷得闲适地缓缓走路的机会。
等到还有几十米的地方,遥遥的看见十字路口是绿灯,我心知跑也赶不上,叹息一声认命地准备等红灯。
终于到了十字路口,抬头,果然是红灯。
眼角突然掠过一抹白色,是位老大爷。
褐色皮肤,身躯瘦小,米白褂子,有点脏兮兮的黑色裤子挽到了膝盖。看上去是个随处可见的普通老人,引起我注意的是他下巴上的那一抹白。
山羊胡,很蓬软的感觉,看上去有点像棉花糖,或者天上的云朵?
我的思维发散到它的手感是怎样的时候,那位大爷随意地坐在路边,舒服地喟叹一声。
然而很快他就站了起来,直直的向马路上走去,步履有点蹒跚。
诶,这还是红灯呢。
虽然是转弯,车都停下了,但是还不能走。
我有点想叫他,但是——与我何干呢?我默默。
他走到车辆排成的长龙里,穿过,不时停下来向车窗内的人说几句话,脸上有点局促的笑。
我想我知道他在干什么。
乞讨。
绿灯了,我没有想象中的欢欣,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很堵。
这与我并不相关。
我们不相识,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样的故事,就连眼神也未曾有过交流。
但是我觉得他不该在烈日下冒着生命危险去接受人们的厌恶和不屑,或许还有一点可怜的怜悯。
我觉得他应该出现在早上我所遇到的人群里,跳广场舞也好,打太极拳也好,甚至只是慢腾腾地在公园里随意走走散步也好。
闲适安逸又幸福。
我很不爽,非常不爽。
所以我要写点东西来发泄我的不爽。
让一位老人为了生计做这样的事情。
不管背后有多少隐情,我都觉得,
这是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