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儿就不详细论述了,只提几点建议
首先,考研慎重选择经济法,除非特别喜欢竞争法
其次,要认真理解经济法研究的是什么?在我国大陆经济法部门通常包括经济法总论、竞争法、消费者法、财税法、金融法等几大主流,甚至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对于这些研究领域,笔者真心想说几句。个人觉得,经济法总论基本没啥实际价值,真心建议别花心思在上面。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研究核心,选择这个倒还不错。至于财税法和社会保障法应该放到行政法学中作为特别行政法进行研究。而消费者法和劳动法应该作为民事特别法研究。想学金融法的同学建议去考商法。以上关于财税法。社保法、消费者法、劳动法的部门归属很大程度是参考台湾学界,确实比较科学。
再次,对于国内大多数法学院都应该像台湾学习。将财税法作为特别行政法的研究领域,当然对于像北大、厦大还有一些财经类高校的法学院,这些学校经济法专业下的财税法方向还是很不错的。其他的高校法学院真的不敢恭维。
还有,不要认为经济法对于以后从事非诉业务或者商事业务有帮助,其实不然,这些业务基本都是来自于民商法的知识,即便是热门的税收筹划和避税等也是基于公司经营和组织形式以及合同法运用来规避,只是用到一点点僵硬的税法条款而已,经济法真的特别不实用。商法结合商事实务可以各种创造出新的交易模式以避免法律成本。
首先,考研慎重选择经济法,除非特别喜欢竞争法
其次,要认真理解经济法研究的是什么?在我国大陆经济法部门通常包括经济法总论、竞争法、消费者法、财税法、金融法等几大主流,甚至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对于这些研究领域,笔者真心想说几句。个人觉得,经济法总论基本没啥实际价值,真心建议别花心思在上面。竞争法作为经济法的研究核心,选择这个倒还不错。至于财税法和社会保障法应该放到行政法学中作为特别行政法进行研究。而消费者法和劳动法应该作为民事特别法研究。想学金融法的同学建议去考商法。以上关于财税法。社保法、消费者法、劳动法的部门归属很大程度是参考台湾学界,确实比较科学。
再次,对于国内大多数法学院都应该像台湾学习。将财税法作为特别行政法的研究领域,当然对于像北大、厦大还有一些财经类高校的法学院,这些学校经济法专业下的财税法方向还是很不错的。其他的高校法学院真的不敢恭维。
还有,不要认为经济法对于以后从事非诉业务或者商事业务有帮助,其实不然,这些业务基本都是来自于民商法的知识,即便是热门的税收筹划和避税等也是基于公司经营和组织形式以及合同法运用来规避,只是用到一点点僵硬的税法条款而已,经济法真的特别不实用。商法结合商事实务可以各种创造出新的交易模式以避免法律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