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属于农村宅基地权属的争议问题,显然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否能够被继承,所以这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问题,具体还是要看楼主如何操作。在实务中有关宅基地能否被继承并得到权威部门认可的并不多,大多倾向于其具有不可继承性,你户口即以迁出,就丧失以户为单位,组成户成员之间对财产共有的处分权利,实务上你和你母亲不能取得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你姑姑在取得上主体并不适格所以也无权享有,且业已违背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通过流转和继承取得的,因为宅基地具有地随房走的属性特点,也就是通过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或通过转让该房屋而取得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但这种取得却是极为严格的,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流转和发生继承关系因而取得的其受保护力度更为坚固,非本村民与本村民之间因房屋流转而发生的买卖契约关系,其行为大多被法院判定无效,这也体现出,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它建立的初衷在土地管理法上也有所体现,也是对农民福利的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