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至祖国东部的乙友,说这两天会签订一份奇特的乙肝预期条件捐赠协议,内容大概是:如果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方在半年内用非核苷酸类药物和非干扰素药物将小三阳,肝功能正常,病毒载量3次方的乙友实现临床治愈(肝功能正常,病毒转阴),这个乙友将以捐赠的方式赠予这家医疗机构10万元人民币。临床治愈后,10个月内继续用药若实现彻底治愈(表面抗原转阴),这个乙友将以捐赠的方式通过红十字会赠予这家医疗机构20万元,并自愿为这家医疗机构上缴国家税款。真是不可思意,我已经无语,乙友们怎么看呀?会支持这个乙友吗?能不能给这个乙友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