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消费者习以为常的免费购物塑料袋开始有偿使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尝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联合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官方称,规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手段之一,目的是引导、鼓励公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联合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官方称,规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手段之一,目的是引导、鼓励公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