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领导授意会计及其部门负责人造假,问题请教。
单位:国企,小规模纳税人
经营范围:超市 餐厅
我是会计兼出纳
问题:
1领导虚列费用开支,虚报购买的物料低耗等,单位采用一次性摊销。但报销单上的报销人他从来不签字,都是找别的员工给签上,他们法律意识淡泊,且也不愿意丢掉工作就顺从了
2,瞒报员工离职,套取工资,对于实际已经离职的员工不及时向上级单位上报离职,将已经离职的员工工资直接代发到其部门经理工资卡上,然后由部门经理取出来以现金的方式给他,工资这一块是办公室制表,财务审核的,因为这一块在银行回单上只体现一个发放的工资总数,不体现每一个人具体多少钱,所以他就钻这个空子。
3,借条不还:无视财务月底现金限额规定,借条累计不还,导致帐上库存现金金额较大,且借条上的借款人自己只签领导审批这一块,借款人让其部门经理签,最后偿还借条的时候又开始让造假工资,造假买东西报销出来钱来抵这些借条
4,变相更换供货商:单位上级明确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供货商,必须经上级单位领导研究同意后才可执行。正好我们这的一个A供货商公司不给我们供货了,然后该领导就趁机取巧,自己从外地捣鼓点货供到我们单位,然后让我们的另外一个供货商B给他多开点发票,换句话说就是以B的名义自己供货到我们单位,这样他就可以捞钱了。
这四大问题,因为单位性质特殊,望好心人能结合单位性质,逐项帮我解决一下,我实在找不到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了,现在上边审计也越来越频繁,我不想把我自己给连累了,我只想好好的工作……,真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