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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邪魔尊 你可真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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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干脆就做那个什么长翅膀的酒坛叫什么“千杯不醉”哈


108楼2004-09-2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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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110楼2004-10-0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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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2 17: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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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谁删的?


      111楼2004-10-0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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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都在


        112楼2004-10-07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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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娃娃的宠物 你是哪一派的啊 是楼迷吗?


          113楼2004-10-07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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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81.77.*
            傻瓜,吧主都不认


            114楼2004-10-0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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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81.77.*
              楼主你有点常识行不行?你转自我的帖子有经过作者允许吗?知不知道什么叫转载,什么叫盗载,你该不会要我把“最高人民法院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的审理作司法解释 ”的10款条例搬给你看吧,申请吧主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的审理作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12月20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12月21日起施行。


              115楼2004-10-0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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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81.77.*
                第一条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第二条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的第3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它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著作权法第10条对著作权各项权利的规定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116楼2004-10-0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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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2 17: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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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81.77.*
                  第六条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七条 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不能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请求。 
                  著作权人的出示上述证明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措施的,可以在提出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18楼2004-10-0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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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81.77.*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逾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120楼2004-10-0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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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81.77.*
                      不要说邪魔尊我不要脸,吧主你愿意告诉我,我就用了。
                      不客气!


                      121楼2004-10-0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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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你们那边删了,我就删这个,公平吧,你学着点!~
                        PS:楼迷!!!!!!!!!!!!我是情


                        122楼2004-10-08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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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不要说了,好吗?大家和平点,好吗?


                          IP属地:天津123楼2004-10-0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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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和平啊
                            他要是不来我都把这事忘了
                            放心,我不会扯上长卿


                            124楼2004-10-0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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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2 17: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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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


                              IP属地:天津125楼2004-10-10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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