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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购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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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8-05-29 18:4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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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08-05-29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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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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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夏洛克•福尔摩斯(又译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


      4楼2008-05-29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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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南——是经典日本漫画《名侦探柯南》中的主人公。
        《名侦探柯南》是青山刚昌先生创作的一部以高中生侦探破案为题材的漫画。漫画开始创作于1994年,目前仍在周刊《少年Sunday》上连载中。
        TV版动画于1996年YTV开始播出,现已有TV版504回(505回马上上映)12部剧场版(第十二部剧场版已于08年4月19日上映,13部剧场版制作已经决定)和2部真人版。在日本、中国等地深受fans喜爱。
        “柯南”为漫画中主人公因意外事件变小以后起的名字,由(江户川乱步+柯南.道尔)组合而成
        柯南全名为江户川柯南。 日文:江户川 コナン。
        238


        6楼2008-05-2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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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出自<故乡>


          7楼2008-05-29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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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南——是经典日本漫画《名侦探柯南》中的主人公。
            《名侦探柯南》是青山刚昌先生创作的一部以高中生侦探破案为题材的漫画。漫画开始创作于1994年,目前仍在周刊《少年Sunday》上连载中。
            TV版动画于1996年YTV开始播出,现已有TV版504回(505回马上上映)12部剧场版(第十二部剧场版已于08年4月19日上映,13部剧场版制作已经决定)和2部真人版。在日本、中国等地深受fans喜爱。
            “柯南”为漫画中主人公因意外事件变小以后起的名字,由(江户川乱步+柯南.道尔)组合而成
            柯南全名为江户川柯南。 日文:江户川 コナン。


            8楼2008-05-29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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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汗掉了...


              9楼2008-05-2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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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⑵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工;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电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出自<故乡>
                238


                10楼2008-05-2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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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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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盘巴的怒火烧得更凶,抡起棍子没头没脑朝赤利砸来;赤利尽管躲闪灵敏,无奈脖子上系着野山藤,只能围着棋榔树打转,不一会儿身上便重重挨了两棍,疼得它龇牙咧嘴怪叫起来。野山藤缠在摈榔树上,随着赤利打转而越缠越短,它终于紧紧贴在摈榔树干上不能动弹了。召盘巴瞅准这个机会,一个箭步冲上来,举起棍子对准赤利的鼻梁骨砸去。这时赤利如果纵身一跃,可以一口咬穿召盘巴的手腕,但它没有那样做,而是一偏脑袋,待木棍擦着耳朵落地时,一口咬住木棍不放。 

                  召盘巴攥住木棍拼命拖,赤利咬紧木棍拼命拉。不一会儿,召盘巴秃顶脑门上,布满了汗珠,累得气喘吁吁。他一发狠,丢下木棍骂道:“你这条没有良心的畜生,我让你尝尝火药枪的滋味。”说着,颤巍巍地向竹楼走去。 

                  赤利平时见过寨子里有人杀狗吃,也是把狗拴在树上,旁边支一口铁锅烧开水;它明白今天大祸临头了。它兽性大发,狂蹦乱跳,想挣断脖子上的野山藤。但野山藤比尼龙绳还坚韧,怎么也挣不断。它悲哀地呻吟着,求救的眼光射在艾苏苏的身上。 

                  艾苏苏蒙眬泪眼看着爷爷走回竹楼,赶紧飞奔到按榔树下,用削酸多依果的那柄小刀,用力割断野山藤;匆忙间,把左手大拇指甲削掉了一块,鲜血滴在赤利的厚厚的嘴唇上。 

                  赤利自由了,它摇摇脑袋,温顺地在艾苏苏的身上舔着,吻着。艾苏苏也搂着赤利的头颈亲着。这时,竹楼术梯咯吱咯吱响了,召盘巴抬着火药枪迈出竹楼。艾苏苏连忙把赤利一推,高呼一声:“快逃!” 
                  ---出自<第七条猎犬>


                  14楼2008-05-2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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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了一些问提,BAIDU卡了,我竟然发不上去!!!!!


                    15楼2008-05-2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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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i~ YUE de 夏洛克•福尔摩斯 de 原型 ^_^
                       
                      19世纪中后期,苏格兰爱丁堡大学医学部有位名叫约瑟夫·贝尔的讲师兼外科医生。平时,他在学校里不言不语,课教得很认真,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是一个私人侦探。
                      他的传奇故事给了柯南·道尔灵感,创作了“福尔摩斯”。

                       ■ 医学教师竟是断案高手

                      虽然贝尔只是一名医学教师,但却拥有异乎寻常的推理能力。

                      一次, 贝尔正在上课,一个中年男子闯进了教师,要求贝尔给他看病。贝尔问道:“您是不是刚刚穿过教师次面的那片草地?”男子吃惊地承认了:“您怎么知道的?”贝尔回答道:“因为您的鞋上沾有不少红色的泥土。而整个爱丁堡也只有拿片草地上有这种红色的泥土。”

                      接着,贝尔让学生们判断该男子得了什么病。学生们七嘴八舌的,但没有一个答案让贝尔满意。最后,他告诉学生::“这个人的毛病在于酗酒。你们看,他有酒糟鼻、血红色的脸膛,这都是长期饮酒的症状。最重要的是他由上一口袋里鼓鼓的,里面装的肯定是一瓶酒!”说着,贝尔从那人的右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瓶威士忌!学生们目瞪口呆,对贝尔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种超人的推理能力如果能用于破案,那时在是一把利器。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了:有一天,一个浑身都是刀伤的女子死在医院里。警方请贝尔对尸体进行解剖,贝尔在尸体检验报告中,以严密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明:该女子死于伤口感染。警方为此启动了谋杀案调查程序。这是犯罪学上的一个创举——此后,法医的尸检报告便成了警方认定一桩谋杀案的重要依据了。贝尔的名声渐渐传开,警方经常邀请他协助查案。后来,贝尔有发展出一套自己的侦探技术,包括化学、毒物学和病理学等——这些都是现代犯罪现场调查的基础。

                      ■ 破获“香垂尔谋杀案”

                      1878年的“香垂尔谋杀案”是英国犯罪史上最著名的案件之一。如果没有贝尔,稿纸上的罪犯很可能逃过法律的审判。

                      香垂尔是当时英国的一个名流。1878年初,他向警方报案,声称气自因煤气中毒而生命垂危。贝尔和警员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警方调查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正当他们打算以“意外事故”了结此案时,贝尔大叫一声:“等一下!”之间他先把鼻子凑到死者的口边,仔细闻了闻;然后从死者床上拿起一片沾满呕吐物的枕巾,也闻了闻。随后,他一言不发,把枕巾叠起来拿走。此时,香垂尔先生的脸上露出一丝惊恐的神情。原来,当贝尔看到枕巾上的呕吐物时,就觉得事有蹊跷:呕吐并不是煤气中毒的症状。而且,煤气中毒者的口中通常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可香垂尔夫人口中并没有这种气味。贝尔判断:香垂尔夫人是服用鸦片致死的。

                      经调查,香垂尔在其夫人死前,曾买过30份鸦片。这令贝尔非常兴奋。然而,在死者的血液里却没有发现他预想中的毒素。正当贝尔失望时,那块枕巾提供了答案:化验室检测出上面的呕吐物中有鸦片的成分。几天后,香垂尔被警方逮捕,不久便被判处了绞刑。 

                      ■ 现实中的“福尔摩斯”

                      1877年,贝尔的班里来了一个学生,名叫柯南·道尔。贝尔把这个学生选为自己的书记员,让他跟随自己解剖尸体、侦查案件。

                      当时年仅17岁的柯南·道尔开始仔细地观察老师,并逐渐发现了老师的一些特点:推断力惊人、不喜欢出风头、头脑冷静且性格冷漠。

                      毕业后,柯南·道尔开了一家小诊所,但生意不佳。他只能靠给杂志社写小说来赚取稿费。在创作过程中,他把贝尔变成了笔下的“福尔摩斯”。1887年11月,柯南·道尔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出版后,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

                      就在“福尔摩斯”系列小说风靡欧洲之际,伦敦发生了历史上最血腥、最恐怖的连环凶杀案——“开膛手杰克”案,妓女一个接一个地遇害。当时,全英国都呼唤“福尔摩斯”能在现实世界中出现,将凶手绳之以法。案发后不久,英国警方就将相关资料寄给了贝尔,警方在资料中列出了三大嫌疑犯,贝尔看完资料后,便把自己认定的嫌疑犯的名字写在一份文件里交给警方。此后不久,头号嫌疑犯杜立德神秘地自杀,连环凶杀案也就此告一段落。

                      贝尔一生侦破了许多重大案件,但每次破案后,他总是默默地多在角落里,从不张扬,这一特点也是福尔摩斯所具有的。

                      贝尔在讲台上一直干到64岁才退休。1911年,这位现代刑事鉴定学的奠基人在家中默默地去世了。


                      16楼2008-06-01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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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呐....乃素乃作的签名图么?


                        17楼2008-06-02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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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30.66.*
                          好长


                          18楼2008-06-18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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