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连子恒案。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连子恒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914.8万元、美元28.5万元、购物卡4.5万元、丰田普瑞维亚商务车一辆。
对962万余元人民币的财产连子恒不能说明来源。还非法持有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连子恒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914.8万元、美元28.5万元、购物卡4.5万元、丰田普瑞维亚商务车一辆。
对962万余元人民币的财产连子恒不能说明来源。还非法持有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