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十年前被撤销的八个省
平原省: 1949年设平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新乡市。辖新乡、安阳2市及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等6专区。共辖56县、1矿区、5城关区。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将新乡、安阳2市及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专区划归山东省。
察哈尔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察哈尔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张家口市。辖张家口、大同、宣化3市及雁北、察南、察北3专区,共32县。
1952年察哈尔省建制撤销,原察哈尔省辖区并入河北、山西2省。
绥远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绥远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归绥市。辖归绥、包头2市,丰镇、集宁、凉城、陶林、兴和、龙胜(由丰镇、集宁、凉城、陶林4县析置,驻卓资山)、归绥、武东(由武川县东部析置,驻旗下营)、武西(原武川县西部,驻武川县城)、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萨县(即萨拉齐)、包头、固阳、五原、临河、安北、狼山(抗战期间新设县)、米仓(抗战期间新设县)、晏江(抗战期间新设县)、东胜等22县及镶红旗、镶蓝旗、正黄旗、正红旗、土默特独立旗、东公旗、中公旗、西公旗、茂明安旗、达尔罕旗、四子王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扎萨克旗、鄂托克旗、郡王旗、杭锦旗等18蒙旗。
1950年分设绥东、绥中、绥西3专区及伊克昭盟蒙古族自治区、乌兰察布盟蒙古族自治区,直辖归绥、包头2市及土默特旗、东四旗中心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4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均由东四旗中心旗领导)。
1951年绥东专区改名集宁专区,绥中专区改名萨县专区,绥西专区改名陕坝专区。
1952年绥远省改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撤销萨县专区,并入集宁专区。辖2专区、2自治区。
1954年3月6日绥远省建制撤销,原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西康省:于1949年12月9日解放,辖康定、九龙、义敦、泸定、雅江、道孚、理化、稻城、瞻化、巴安、盐井、甘孜、炉霍、丹巴、定乡、昌都、得荣、武成、宁静、察雅、贡县、察隅、科麦、恩达、邓柯、石渠、白玉、德格、同普、嘉黎、硕督、太昭、雅安、芦山、西昌、盐源、天全、宁南、荥经、汉源、冕宁、昭觉、会理、盐边、越嶲、宝兴、德昌、泰宁等48县及宁东、金汤、普格、泸宁4设治局。
1950年西康省由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康定,分设康定、雅安、西昌3专区。1950年12月康定专区改设西康省藏族自治区。
1951年由雅安县析置雅安市,为西康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2年西康省由西南行政委员会领导。由西昌专区分设凉山彝族自治区。
1955年西康省建制撤销,全部并入四川省。
辽东省:1949年设辽东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安东市。直辖安东、营口、西安、通化、辽阳5市及辽阳、海城、盖平、复县、庄河、新金、岫岩、营口、安东、凤城、宽甸、本溪、抚顺、桓仁、新宾、清原等16县。设通化专区,专署驻通化市,辖通化、柳河、东丰、西丰、西安(原北丰县改称)、海龙、辉南、靖宇(原蒙江县改称,以纪念抗日英雄杨靖宇而命名)、抚松、临江、长白、辑安等12县。
1952年辽东省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原西安市改称辽源市。撤销通化专区,原通化专区所属各县改由省直辖。撤销本溪、抚顺2县,将本溪县并入本溪市;抚顺县并入抚顺市。辖5市、26县。
1954年辽东省建制撤销,原辽东省所属安东、营口、辽阳3市及安东、庄河、新金、复县、岫岩、盖平、营口、海城、凤城、辽阳、宽甸、桓仁、新宾、清原、西丰等15县并入辽宁省;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11县划入吉林省。
辽西省:1949年设辽西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锦州市。辖锦州、四平、阜新、山海关4市及锦县、新民、黑山、梨树、铁岭、辽中、昌图、开原、锦西、绥中、阜新、义县、北镇、法库、兴城、盘山、台安、彰武、昌北(解放后由昌图县析置)、康平、双辽(原双山、辽源合成,驻辽源县城)等21县。
平原省: 1949年设平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新乡市。辖新乡、安阳2市及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等6专区。共辖56县、1矿区、5城关区。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将新乡、安阳2市及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专区划归山东省。
察哈尔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察哈尔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张家口市。辖张家口、大同、宣化3市及雁北、察南、察北3专区,共32县。
1952年察哈尔省建制撤销,原察哈尔省辖区并入河北、山西2省。
绥远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绥远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归绥市。辖归绥、包头2市,丰镇、集宁、凉城、陶林、兴和、龙胜(由丰镇、集宁、凉城、陶林4县析置,驻卓资山)、归绥、武东(由武川县东部析置,驻旗下营)、武西(原武川县西部,驻武川县城)、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萨县(即萨拉齐)、包头、固阳、五原、临河、安北、狼山(抗战期间新设县)、米仓(抗战期间新设县)、晏江(抗战期间新设县)、东胜等22县及镶红旗、镶蓝旗、正黄旗、正红旗、土默特独立旗、东公旗、中公旗、西公旗、茂明安旗、达尔罕旗、四子王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扎萨克旗、鄂托克旗、郡王旗、杭锦旗等18蒙旗。
1950年分设绥东、绥中、绥西3专区及伊克昭盟蒙古族自治区、乌兰察布盟蒙古族自治区,直辖归绥、包头2市及土默特旗、东四旗中心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4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均由东四旗中心旗领导)。
1951年绥东专区改名集宁专区,绥中专区改名萨县专区,绥西专区改名陕坝专区。
1952年绥远省改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撤销萨县专区,并入集宁专区。辖2专区、2自治区。
1954年3月6日绥远省建制撤销,原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西康省:于1949年12月9日解放,辖康定、九龙、义敦、泸定、雅江、道孚、理化、稻城、瞻化、巴安、盐井、甘孜、炉霍、丹巴、定乡、昌都、得荣、武成、宁静、察雅、贡县、察隅、科麦、恩达、邓柯、石渠、白玉、德格、同普、嘉黎、硕督、太昭、雅安、芦山、西昌、盐源、天全、宁南、荥经、汉源、冕宁、昭觉、会理、盐边、越嶲、宝兴、德昌、泰宁等48县及宁东、金汤、普格、泸宁4设治局。
1950年西康省由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康定,分设康定、雅安、西昌3专区。1950年12月康定专区改设西康省藏族自治区。
1951年由雅安县析置雅安市,为西康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2年西康省由西南行政委员会领导。由西昌专区分设凉山彝族自治区。
1955年西康省建制撤销,全部并入四川省。
辽东省:1949年设辽东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安东市。直辖安东、营口、西安、通化、辽阳5市及辽阳、海城、盖平、复县、庄河、新金、岫岩、营口、安东、凤城、宽甸、本溪、抚顺、桓仁、新宾、清原等16县。设通化专区,专署驻通化市,辖通化、柳河、东丰、西丰、西安(原北丰县改称)、海龙、辉南、靖宇(原蒙江县改称,以纪念抗日英雄杨靖宇而命名)、抚松、临江、长白、辑安等12县。
1952年辽东省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原西安市改称辽源市。撤销通化专区,原通化专区所属各县改由省直辖。撤销本溪、抚顺2县,将本溪县并入本溪市;抚顺县并入抚顺市。辖5市、26县。
1954年辽东省建制撤销,原辽东省所属安东、营口、辽阳3市及安东、庄河、新金、复县、岫岩、盖平、营口、海城、凤城、辽阳、宽甸、桓仁、新宾、清原、西丰等15县并入辽宁省;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11县划入吉林省。
辽西省:1949年设辽西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锦州市。辖锦州、四平、阜新、山海关4市及锦县、新民、黑山、梨树、铁岭、辽中、昌图、开原、锦西、绥中、阜新、义县、北镇、法库、兴城、盘山、台安、彰武、昌北(解放后由昌图县析置)、康平、双辽(原双山、辽源合成,驻辽源县城)等21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