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灾地区要摸清灾区的实际情况,提出灾区的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向支援省份通报,同时通报灾区整个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各支援省份要根据灾区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及时组织调配和生产。当前要着重解决灾区急需的帐篷等住所问题,同时要考虑解决棉被、衣物、食品、饮用水以及灶具、床等生活物品的需求。承担民政部采购救灾帐篷生产任务的企业所在省份,要指派专人进驻厂家,督促检查生产进度,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和运输困难,确保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各支援省份在解决灾区群众生活困难的基础上,要考虑灾区民房的恢复重建需求,在制定城市和村镇规划、工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技术和资金支持,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家园。同时,各受灾地区要把恢复重建与灾区经济的长远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及早制定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加强区域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发挥当地的优势资源,发展当地的特色产业,实现灾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