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次汶川大地震,在地震的重灾区,没有倒塌的房屋很少,而且就是一些没有倒塌的房屋,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这些房屋还有多少价值,恐怕还得另行评估。而作为地震中的幸存者,有几个家庭是完整的?恐怕也是一个大问题。面对丧夫丧妻,丧失儿女这样一些支璃破碎的家庭,用法律武器来对待他们是不是过于残忍?而且就是用法律的武器来对付这样的一些破碎的家庭,他们也很难有资金归还贷款。并且对于那些借款人已经死亡的家庭来说,如果借款人没留下相关遗产的话,银行方面总不能要求父债子还吧?因此,即便是银行方法采取法律措施,其收贷的效果同样还是有限的。而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在房贷的问题上,也采取人性化的做法,让屋毁人亡的房贷也随着房屋一起倒掉,使地震灾区的人民,在经过重建后早日过上幸福的生活。相信经过大灾大难后的灾区人民都会有一颗感恩的心,一旦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还是会主动归还借款的。君不见唐山大地震的孤儿张祥青,在如今事业有成的情况下,面对汶川大地震,不是一次性就拿出1亿的资金来支援灾区人民的抗灾救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