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请帮帮我们可怜的打工者!我们一行人有15人,我们陆续进入一家位于德阳市上美商场的港式茶餐厅上班。由于老板未能及时按时给商场交纳房租和水电费导致餐厅被商场勒令停止营业。被停后我们近2月工资未领,一直拖着保险没给我们买,合同未和我们签订,停业后我们也多方联系老板和其家人均未果,其家人还扬言说你们走法律程序吧我没办法给你们解决法律怎么判就怎么说。迫于无奈我们只好去劳动仲裁和找律师。在没发工资的情况下大家想尽办法凑足律师诉讼费。律师是我们的全权委托。一路走来半年时间过去了。基本是从仲裁到法院再到执法局我们的老板均是缺席,一切都好像很顺利以至于进行到了冻结老板的房子了。但突然我们接到律师的电话说我们老板回来了,并将我们15人告上了被告席,原因是我们在仲裁哪里操作不合法(劳动仲裁未能做两次公告)。当头的一棒我们从头到尾都听从律师的安排和提供资料怎么会有不合法操作。我想有懂法愿意帮助我们的人能帮帮我们这些可伶的打工者,同时能帮我们质问一下律师和劳动仲裁的人,打工的农民工不懂你们也不懂吗?就这样对待你们的工作和对待我们农民工的吗?你们将法律置于什么样的位子还是视为儿戏了呢?我们不知道怎样去面对接下来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