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凡尘动漫社社规
2015.5.25版社团规定及日常行为规范
1、 新人入群后更群名片,格式为【部门】CN(未加部门的【】内填写待定) 。
2、群文件下载 【凡尘动漫社社员资料登记表】,填写后发给 副社长:仓颉QQ:791929007。
3、新人入社缴纳社费,联系 副社长:仓颉QQ:791929007。半年交一次,为20元RMB/半年,一年没交者,将在本社除名。缴纳社费后在仓颉处领取社员工作牌。
4、新人入社后都先归为后勤部,各部长有权进行人员挑选入部,无入部意向且未被部长挑选的新人归为后勤部。
5、本社社员群聊言论不得有破坏本社团团结及名誉的词句,不得有有损其他社团及个人名誉的词句。违反者逐出本社团。
6、本社社员群聊言论不得涉及国家、政治、党派。违反者逐出本社团。
7、本社社员对本社团事务不明白处私聊社长。
8、本社社员对个人或团体有意见及建议的私聊社长。
9、社员遇到非正常言语及肢体事故第一时间私聊各管理人员。
10、本社员不得私自在各关于COS的贴吧发布关于除自己以外的个人、团体帖子。违反者计警告一次,总计两次警告逐出本社团。(有证据的吐槽贴除外)
11、本社团宣传以及返图贴由指定社干发帖。违反者计警告一次,总计两次警告逐出本社团。
12、本社社员不得在腾讯、百度以及其他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有损个人、团体名誉的信息。违反者逐出本社团。
13、本社社员不得在网络上进行言语攻击。违反者逐出本社团。
14、实体活动(拍片、聚会、漫展)时社员不得擅自脱离社团队伍或活动队伍。违反者计警告一次,总计两次警告逐出社团。
15、本社团下发的任务式安排严格按照下发的通知文件执行,不得有“自以为”的行为。违反者计警告一次,总计两次警告逐出本社团。
16、所有本社团内部活动及其他需本社团人员参与的活动严格按照下发的通知执行,违反安排所做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7、本社社员在实体活动的前期行为(乘坐交通工具,行走等)、与活动实质无关的行为、不可控因素、嬉戏打闹被告知后不予理睬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与本社团、活动组织方、主办方无任何责任关系。
18、社长下发给本社团干部的任务,若本社团干部未在指定时间、未按任务要求完成任务,两次后更换社团干部。
19、本社社员在社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市动漫社团。违反者逐出本社团。
20、社团有一次退社机会,首次退社后可再加入,第二次退社后不得再加入本社。
21、社员在借C服、假毛、道具等物品的时候,尽量在本社团内借取,如有在本社相互借取的物品有损坏,遗失,不归还的情况请协商解决,如有在社外借取的物品有损坏,遗失,不归还的情况直接踢出社团。
22、妆娘、单反、后期、画师对外不限制收费与否,对本社基本保持免费,如对内消耗太大,可适量收费,价格与当事人私下协商。
23、社员因私下约拍发生猥亵,性侵,名誉损害等刑事案件,与本社无任何责任关系,本社管理人员一旦得知消息会及时报警,协助调查。
24、后勤部人员长期不参加活动的,移至凡尘公众聊天群297865030,并进行社员身份除名。
攀枝花市凡尘动漫社
201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