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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非遗被认定为假药的诡异处境 ---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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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经过河南省政府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是被省食药监局认定的假药。
对“聂麟郊膏药”来说,左手是省级非遗的风光,右手却是经销商被刑拘的尴尬。(5月26日《楚天都市报》)
创建于1902年的“聂麟郊膏药”到现在也已经一百多年了,先后被认定为河南省老字号,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是一般人理解的假药,如果疗效一般,那么这个“聂麟郊膏药”估计也不会存在一百多年。
一般人认知中的假药是指假的药品,以假充真,但是在法律上规定的假药的范围更广,比如说在香港合法出售的药,没有经过国家批准进口,没有国家批文,而是一般水客携带或者走私入境的,这种药在生产地区是真药,但在中国大陆会被法律推定为假药,因为他在中国大陆没有批文。还有一种假药是指不具有药品功能的保健品、食品,在外包装上谎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以药品的形式进行包装销售比如保健品包装上出现主治什么什么病这样的字样会被推定为假药,“聂麟郊膏药”应该就是属于这种情形。
但是,我们想知道的是,如果明明知道“聂麟郊膏药”是省级非遗,用了这膏药可能效果真的会很好,我们是不是就只有把它认定为假药这样一条路子可走呢?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拒绝批捕“聂麟郊膏药”的经销商;郑州中院又驳回了聂家要求河南省食药监局撤销假药认定的诉讼请求。这似乎也可以看出官方在这件事情上的暧昧态度,一方面,我不会把这事儿做得太绝;另一方面,我又不会对你特殊放行。
当非遗遭遇假药,当文化部门遭遇食药监部门,“聂麟郊膏药”被认定为假药有它相应的法律依据,并非绝对冤枉。药品事关生死,职能部门管严一点,也并没有错。当初认定非遗的时候,河南省的文化部门估计没有充分估计到“聂麟郊膏药”的药品管理法律问题,“聂麟郊膏药”的传人对这一块也没能够充分重视起来。
这件事情的本质在于像是“聂麟郊膏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究竟该如何发展的问题。这些已经被多方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顶着一个“假药”的帽子,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张军瑜)


1楼2015-05-29 13:22回复
    河南非遗项目被认定假药 文化厅:应该不是假药


    2楼2015-05-2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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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19 19: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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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不能简称“非遗”,“非遗”即不是遗产。要简称就简称为“省级非物文化”


      3楼2015-06-01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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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因为认定非遗的专家一般不是医药类专家
        所以卫生系统或别的什么执法部门作出的判决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如果不服他们的判决,可以到本级或上一级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在此也提醒广大网民朋友,切勿因为某种药物获得过非遗认证,就轻易相信
        文化部门认证的只是他们药物的制作工艺本身是否有价值,但药物的有效性毒副作用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4楼2015-06-0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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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吧国粹杀光吧。政府都盖了红头文件发扬光大,保护传承下去,你个局级的还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可笑之极,荒诞啊


          5楼2015-06-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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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中药在国外遇冷情有可原,怪就怪在中原大地传承了100多年大家都叫好的膏药却最先被本地确定为假药,我们不禁要问在此膏药没有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以前药监部门为什么不去监管?为什莫不把“假膏药”厂取缔?中原闻名的膏药你们不知道它存在?难道你们药监局上上下下工作人员都是空降?
            保护国家非物质遗产人人有责国家政府机关更是责无旁贷,不应该只是文化部门一家的责任,真让人怀疑有些人们的枪专打出头鸟,是不是要卡油?


            6楼2015-07-22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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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楼上!省级文化部门在审批聂氏膏药的时候》一定也深入的了解过。 即然非遗开通传统医药这个通道,那么在审批入遗的时候,一定会经过药监审核的了!说聂氏是假药??我只能说呵呵了!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9-09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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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此类保护项目不止一家,这种尴尬的境遇也绝不会只此一家。真心希望所有非遗传承人和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协商、探讨,走出一条名副其实且又行之有效的非遗保护之路!


                8楼2016-01-09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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