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天看到的,我复制给你们看,你们也可以上百度上搜索的,第一个是廊坊国土局,第二个是石家庄政府的
我购买了香河县颐和家园家园小区商品房,但开发商一直不办理土地证,我想用房屋抵押贷款银行不受理,怎么才能让开发商给我办理土地证?
答复内容: 根据《河北省土地登记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依法开发销售的住宅或者其他建筑物投入使用后,按照以下情况办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登记申请表、房产测绘报告、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业主的土地权利分割变更登记。(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后,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持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合同或者协议等材料单独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答复单位:香河县局
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放个人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实施意见》,提出城镇个人住房用地,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城镇个人住房用地登记。城镇个人转让住宅时,其独自使用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随同转让。该意见有效期自2012年3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 23日止。
■“小土地证”办理率仅40%
《个人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又称“小土地证”,是指居民每套楼房在一宗地内相应分摊的土地面积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规定,购买一套住房,不仅要领《房屋产权证》,还要领“小土地证”。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目前,省会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个人集资住房办理“小土地证”的比例只有40%。业主对“小土地证”不知情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对办理“小土地证”不热情是主要原因。按照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分摊在所出售的商品房中了。因此房屋出售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后,开发商应该把自己手中掌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割给业主们,办理“小土地证”后分发给购房者。但是现实中大部分开发商并没有履行该义务。
同时,经过多年的变迁,有些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很多都破产了,很难找到原始的土地手续,这样就造成部分居民也无法办理“小土地证”。
■没“小土地证”暗藏风险
“您家的房子有土地证吗?您知道没有土地证有那些危险吗?”昨天下午,记者随即询问了身边的几位朋友,结果是大部分人的房产都未办理土地证,而且都不知道不办理土地证的危险。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的王金胜律师表示,眼下市民朋友在购房的时候大多都在考虑项目是否合法、价格是否合理等问题,但是几乎没有人考虑“大土地证”放在开发商那里存在的隐患。王律师举例说,不久前,郑州就发生了一起开发商转让“大土地证”让业主受损的案例。几位业主从甲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房,并及时办理了房产证,但甲开发商因为经营不善,将“大土地证”依法转让给了乙开发商。随后,乙开发商决定根据自己的需要,拆除该栋商品楼。
王律师强调,业主们手中的“小土地证”登记在册的有公共部位的分摊面积,没有该证,业主们就没有依据保护小区的公共权益。当开发商违反规划,擅自将绿地或者其他公共面积进行商业开发,或者少数人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建车库时,业主们**的时候就缺乏有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