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开发高性能、高可靠性、智能化、大型(炼焦煤600万吨/年以上和动力煤1000万吨/年以上)选煤装备;新建煤矿均应配套建设高效的选煤厂或群矿选煤厂,现有煤矿实施选煤设施升级改造,组织开展井下选煤厂示范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广先进的煤炭提质、洁净型煤和高浓度水煤浆技术。
在矿区、港口等煤炭集散地以及用户集中区,建设和完善区域煤炭优质化配送中心、大型现代化煤炭物流园区和储配煤中心,合理规划建设全密闭煤炭优质化加工和配送中心,通过采用选煤、配煤、型煤、水煤浆、低阶煤提质等先进的煤炭优质化加工技术,提高、优化煤炭质量,形成分区域优质化清洁化供应煤炭产品的格局,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到2020年,重点建成海西等11个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和30个年流通规模2000万吨级煤炭物流园区。
(二)发展超低排放[url]http://燃煤发电[/url],加快现役燃煤机组升级改造
逐步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
根据水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在新疆、内蒙古、陕西、山西、宁夏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科学推进鄂尔多斯、锡盟、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9个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建设。
认真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快燃煤电站节能减排改造步伐,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打造煤电产业升级版。
(三)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稳步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
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在煤焦化、煤制合成氨、电石等传统煤化工领域进一步推动上大压小,等量替代,淘汰落后产能。以规模化、集群化、循环化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焦炉煤气、煤焦油、电石尾气等副产品的高质高效利用。以现代煤气化技术促进煤制合成氨升级改造,开展高水平特大型示范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