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过我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为满足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办县城区 “梨花大舞台”。作为2015年群众文化惠民工程之一,既是全县百场文艺下乡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建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开展活动时间定于每周三或周五下午,活动场地在滨江路下沉式广场、国税局广场、文广中心、玄武广场或美好广场等人群聚集地中选择。除“春节七天乐”是连续演出外,其余活动原则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活动(县上临时安排演出任务和因天气情况影响除外),并非每天下午都在下沉式广场搞活动。不存在每天演出的情况。
2、关于“梨花大舞台”演出节目内容,我局对每场演出节目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把关,不会把低俗、不健康的内容放在演出中。我们针对不同的受众、不同的人群安排了相应的活动内容,如针对老年人我们准备了川剧座唱、灯戏表演,针对音乐爱好者我们准备了民乐、管乐音乐会,针对年轻人我们准备了歌舞、魔术、杂技等综合性的演出,针对社区群众我们推出了广场舞推广活动等。今后“梨花大舞台”演出活动我们将加大对演出单位的监管力度,合理利用其它活动场地,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文化惠民所带来的实惠。
3、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市民自发组织的、自娱自乐的小型演出每天在滨江路上演出,一些商家为了宣传在下沉式广场搞商演。这些演出活动不属于“梨花大舞台”活动范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演出行为,严肃查处低俗、淫秽演出及未经许可的营业性演出行为。同时函告城市行政执法局,严格演出场地审批,注意演出安全,降低音响音量,严禁噪声扰民。
感谢您的监督,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文化惠民工程办好办实!
苍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