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北省行唐县三鹿公司职工,自三鹿事件发生后至今未能给我们缴纳社保金,医疗保险,最低生活费。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得到答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才能解决问题,不解除劳动关系不解决任何问题,不允许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在这种逼迫下一部分职工仲裁解除了劳动关系,一部分没有仲裁,企业资不抵债,应该启动破产程序来维护企业职工利益,现在公司财产被县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了,处理公司财产时不公开处理小组人员构成情况,不公开公司评估资产报告,不公示财务报表和职工安置费用及明细一切暗箱操作,对于在职职工不安置,不准职工过问公司情况,对于职工要求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回答是先解除劳动关系才能进行,而巳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出的问题回答是你已不是公司职工无权过问公司情况,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凡此种种,一切就是让公司职工不能过问公司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