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他有外遇,可我没有证据。家暴,也没有照片和证明。所以离婚我只能说感情不和么?我们结婚两年了,孩子现在5个月,还在哺乳期。从我怀孕几乎就没在家里住多久,很少回去,都在我妈妈家住。从上次吵架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联系了。问别人都说法院不会判离,可我绝对不可能跟他过下去了,孩子我是不会给他的,他和他家人根本不疼爱这个孩子。我听说孩子2岁以前都判给妈妈是么?如果第一次不判离,提起二次诉讼会判离么?如果他拒绝给抚养费,法院会强制执行么?如果强制执行,可以要求一次付清么?如果一次付清以后等孩子上学的时候还可以要求添加么?如果他在外面找人打了欠条,但是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还需要和他分摊么?家里的东西都是我家置办的,但听说他都拿到他妈妈家去了,我还可以拿回来么?登记以后我爸妈给我钱,我以我的名字买了车,算是共同财产么?会判给我么?如果以后他要回来抢孩子,要争夺抚养权,他需要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要过去呢?问题有些多,麻烦您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