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的本质是向善的
1.变异人杀人并非穷凶极恶
亚当•史密斯关于行为性质概念的形成有如下描述:由于人类具有同情或同感,所以在一切场合,当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周围人们的处境时,会发生同样的事情。无论人们主要关心的对象内心发生何种感情,当专注的旁观者考虑到对方的处境时,会产生类似的情绪。
如上理论应用到对EL的鉴赏,由于关注对象的不同,将产生两种结果:其一,作为人类,见到自己的同类被残忍地杀戮,因为设想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产生恐惧进而厌恶变异人;其二,关注变异人成长经历时,设想类似的经历发生在自己身上,由于因此产生的怜悯,而对变异人的行为逐渐理解甚至认同。
这重矛盾是EL之所以成为极成功的悲剧的原因之一。人类的社会行为取决于其世界观,而变异人在形成世界观的阶段里,遭受非常残忍的摧残、虐待和折磨,所以其性格的形成并非取决于个人的意志,因此也不应该由其个人承担主要责任。而且杀人如麻是变异人的性格与特殊能力共同作用所致。设想在孤儿院里欺凌幼年露西的三男一女,如果他们有“手”的特殊能力,恐怕比EL里任何一个出场的变异人造成的破坏还要大。
所以,变异人与现实生活中的人的根本区别是,他们有“手”的特殊能力,而导致其杀戮成性的主因并非这种能力,而恰好是社会与人性。例如娜娜具备“手”的能力而性情非常温良,主要因为她有藏间作为精神支柱。其生存环境的孤独与艰苦,致使藏间的极细微的特殊友好待遇都能够换来娜娜的感恩;而露西是在内心极端痛苦的情况下被送到研究所的,后来又受到挡枪弹的朋友死亡的打击,所以她生存的精神支柱是自己,这是造成她性格冷漠的原因。
变异人在心理结构上是与人类相同的,然而生理上却比人类强大得多。进化过于激烈、实力差距过大、生存资料的一致决定了变异人与人类的对立。但是,作为强者的变异人在遭受人类的虐待之前,在人性上都是善的,或是非恶的。即使在遭受人类虐待之后,部分变异人仍然坚持与人为善。相对于作为弱者的人类的敌意,这是第二重矛盾。
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在重复弱肉强食的过程,从原始社会的强势政体,到近代的殖民主义扩张,到当代的美伊战争……都显示了人类的一种天性:物质欲望的膨胀使得自己的实力一旦得到证实比他人更强,便立刻实行扩张,而扩张的内容就是消灭异己。所以其实人没有资格指责变异人。第一,变异人在许多方面比人类更善良,人格比人类更完善;第二,类似性质的事情人类做得更残忍;第三,设想一下如果诸位和身边的人有忽然有了“手”的能力,你们还能活多久。
所以,相对于人的行为,变异人的杀戮并非穷凶极恶的原因有最基本的两条:
一、导致他们杀人的观念是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形成的;
二、上述人类活动的性质并非具体个人的性质,而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普遍性质。
《孟子•梁惠王上》有一篇《寡人之于国也》,其中有一句话:“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意思即是说,将杀人的责任推卸到兵器上,是很荒谬的。“手”之于变异人只是一种宣泄积郁的手段,一种可以令自己生活得更幸福的手段,变异人使用“手”的程度是中庸的——没有放弃特殊能力而使自己溺于被社会欺凌的沼泽,也没有用之于大屠杀而使自己居于生物链的顶端。他们使用“手”的本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在自己的存在与人类的存在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可惜人类不允许。
这又让我想起《教父》中的一句话:“我以我的力量所做的一切事情,包括一些罪恶,只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和我的朋友。”谁了解说此话人冷酷之下的悲哀?他们曾经试图维护这个世界善的秩序,却因此屡受侵犯。
2.EL对社会的控诉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看过英国画家培根的作品。此人的画面以血腥闻名,在他笔下人体经常被随意扭曲、拉伸或者肢解。在画面中看不到对人施以摧残的那种力量,但是摧残的结果可以令人隐约体会到这种无形的力量的强大与残酷,恐惧也因此产生。
1.变异人杀人并非穷凶极恶
亚当•史密斯关于行为性质概念的形成有如下描述:由于人类具有同情或同感,所以在一切场合,当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周围人们的处境时,会发生同样的事情。无论人们主要关心的对象内心发生何种感情,当专注的旁观者考虑到对方的处境时,会产生类似的情绪。
如上理论应用到对EL的鉴赏,由于关注对象的不同,将产生两种结果:其一,作为人类,见到自己的同类被残忍地杀戮,因为设想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产生恐惧进而厌恶变异人;其二,关注变异人成长经历时,设想类似的经历发生在自己身上,由于因此产生的怜悯,而对变异人的行为逐渐理解甚至认同。
这重矛盾是EL之所以成为极成功的悲剧的原因之一。人类的社会行为取决于其世界观,而变异人在形成世界观的阶段里,遭受非常残忍的摧残、虐待和折磨,所以其性格的形成并非取决于个人的意志,因此也不应该由其个人承担主要责任。而且杀人如麻是变异人的性格与特殊能力共同作用所致。设想在孤儿院里欺凌幼年露西的三男一女,如果他们有“手”的特殊能力,恐怕比EL里任何一个出场的变异人造成的破坏还要大。
所以,变异人与现实生活中的人的根本区别是,他们有“手”的特殊能力,而导致其杀戮成性的主因并非这种能力,而恰好是社会与人性。例如娜娜具备“手”的能力而性情非常温良,主要因为她有藏间作为精神支柱。其生存环境的孤独与艰苦,致使藏间的极细微的特殊友好待遇都能够换来娜娜的感恩;而露西是在内心极端痛苦的情况下被送到研究所的,后来又受到挡枪弹的朋友死亡的打击,所以她生存的精神支柱是自己,这是造成她性格冷漠的原因。
变异人在心理结构上是与人类相同的,然而生理上却比人类强大得多。进化过于激烈、实力差距过大、生存资料的一致决定了变异人与人类的对立。但是,作为强者的变异人在遭受人类的虐待之前,在人性上都是善的,或是非恶的。即使在遭受人类虐待之后,部分变异人仍然坚持与人为善。相对于作为弱者的人类的敌意,这是第二重矛盾。
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在重复弱肉强食的过程,从原始社会的强势政体,到近代的殖民主义扩张,到当代的美伊战争……都显示了人类的一种天性:物质欲望的膨胀使得自己的实力一旦得到证实比他人更强,便立刻实行扩张,而扩张的内容就是消灭异己。所以其实人没有资格指责变异人。第一,变异人在许多方面比人类更善良,人格比人类更完善;第二,类似性质的事情人类做得更残忍;第三,设想一下如果诸位和身边的人有忽然有了“手”的能力,你们还能活多久。
所以,相对于人的行为,变异人的杀戮并非穷凶极恶的原因有最基本的两条:
一、导致他们杀人的观念是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形成的;
二、上述人类活动的性质并非具体个人的性质,而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普遍性质。
《孟子•梁惠王上》有一篇《寡人之于国也》,其中有一句话:“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意思即是说,将杀人的责任推卸到兵器上,是很荒谬的。“手”之于变异人只是一种宣泄积郁的手段,一种可以令自己生活得更幸福的手段,变异人使用“手”的程度是中庸的——没有放弃特殊能力而使自己溺于被社会欺凌的沼泽,也没有用之于大屠杀而使自己居于生物链的顶端。他们使用“手”的本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在自己的存在与人类的存在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可惜人类不允许。
这又让我想起《教父》中的一句话:“我以我的力量所做的一切事情,包括一些罪恶,只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和我的朋友。”谁了解说此话人冷酷之下的悲哀?他们曾经试图维护这个世界善的秩序,却因此屡受侵犯。
2.EL对社会的控诉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看过英国画家培根的作品。此人的画面以血腥闻名,在他笔下人体经常被随意扭曲、拉伸或者肢解。在画面中看不到对人施以摧残的那种力量,但是摧残的结果可以令人隐约体会到这种无形的力量的强大与残酷,恐惧也因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