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 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 保障措施的通告 任政发〔2015〕75号 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任丘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一、2015年8月24日0时至9月4日24时,采取施工工地、道路洒水抑尘,煤堆料堆全覆盖,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垃圾秸秆杂草等行为。 二、2015年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实施有关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止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等措施。 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按照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在预测北京及周边地区可能发生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和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在实施重点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按照省统一指令,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减排措施。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