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章牵扯到一个沉重的问题:结果正义可以取代程序正义吗?
我觉得不能!
就算给自己找再多借口,就算掩盖这命案后结果会比揭发出来好得多,就算这样更容易找到凶手,但是!找再多借口也无法否认,这样做是不对的!
警方是猪队友又如何?作为一个影响力如此大的明星,警方就不会从这个案子里得到很多压力吗?就不能借助FBI的力量吗?警方难道就会乐意看到stalker又干掉一个人?
珍妮所做的,就是让一个罪不至死的狗仔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消失在人的视野中,而且,除了按照法律以外没有人能够审判别人,更别说对别人执行死刑。
一个公司在偷税漏税,难道我作为会计就有权利从账面上套点钱出来捐给希望小学吗?一个人杀了人,难打我就有权利替天行道也把他干掉 ?
这种情节确实非常精彩,给人印象深刻。但是就珍妮的选择来说,这让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分数从90直接下降到60。世界观的无法调和是让人最难忍受的,我不会弃文,但是每次想到这段就会像吃到毛毛虫一样难受。
我觉得不能!
就算给自己找再多借口,就算掩盖这命案后结果会比揭发出来好得多,就算这样更容易找到凶手,但是!找再多借口也无法否认,这样做是不对的!
警方是猪队友又如何?作为一个影响力如此大的明星,警方就不会从这个案子里得到很多压力吗?就不能借助FBI的力量吗?警方难道就会乐意看到stalker又干掉一个人?
珍妮所做的,就是让一个罪不至死的狗仔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消失在人的视野中,而且,除了按照法律以外没有人能够审判别人,更别说对别人执行死刑。
一个公司在偷税漏税,难道我作为会计就有权利从账面上套点钱出来捐给希望小学吗?一个人杀了人,难打我就有权利替天行道也把他干掉 ?
这种情节确实非常精彩,给人印象深刻。但是就珍妮的选择来说,这让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分数从90直接下降到60。世界观的无法调和是让人最难忍受的,我不会弃文,但是每次想到这段就会像吃到毛毛虫一样难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