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之谁与争锋吧 关注:236,410贴子:10,100,389

回复:吧友有没有练手速的方式?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还没好方法。来人啊。


来自手机贴吧22楼2015-03-09 23:53
回复
    二楼正解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5-03-09 23:54
    回复
      2026-02-04 19:02:5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玩炫舞去吧 八键的最好


      24楼2015-03-09 23:56
      回复
        dnf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5-03-10 00:01
        回复
          记事本QWERDF中间无限穿插A,我也是看小说里这么写的,最近在练,感觉效果还是有,但是不太明显,毕竟别人职业的练了好些年,看来我还是要坚持啊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5-03-10 00:02
          收起回复
            手速这问题我感觉也是因人而异,有的人手速是很难变的很快的,手速快不如意识好,练练五笔打字法应该好点,我同学就是五笔快,手速也快


            来自手机贴吧28楼2015-03-10 00:03
            收起回复
              打打星际哈哈或者单手从A到Z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9楼2015-03-10 00:05
              回复
                下路蹦了,EZ被抓得生活无法自理,所有人都骂EZ菜逼,只有琴女没有,她卖掉了身上唯一的肾者之石,买了10个眼,照亮了下路野区,但好景不长,对面开始买真眼。EZ对线能力不好,被女警大住,琴女为EZ而死。EZ走位不好,被锤石勾中,琴女为EZ而死。中路来抓EZ,琴女为EZ而死。打野来抓EZ,琴女为EZ而死。50分钟后,琴女终于养成了一个6神装的EZ。在最后一次大龙团战时,EZ拿到4杀,而这时对面女警卑鄙的对残血琴女瞄了大招,琴女已不再走动,她知道她是辅助,并不值钱。这时EZ一个闪现极限E,E到了琴女面前,挡住了女警的大,反手一个R秒掉了女警,他在屏幕上打到:现在该我保护你了。所有人沉默了。EZ最后赢得了这场比赛 游戏结束,EZ想加琴女为好友,琴女拒绝了他,说道:QNMLGB,要不是老子晋级赛,早喷死你了,你个垃圾菜逼…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5-03-10 00:07
                回复
                  2026-02-04 18:56:5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去玩忍者村大战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31楼2015-03-10 00:07
                  回复
                    应广大吧友的建议以及环境时机合适,练手速去咯。


                    来自手机贴吧32楼2015-03-10 00:08
                    回复
                      扫雷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15-03-10 00:11
                      回复
                        给你个好用的,左手练炫舞。最起码会让你的左手和大脑提高反应


                        来自手机贴吧36楼2015-03-10 00:11
                        收起回复
                          我的痛苦就是右手鼠标点不准求解场面一乱连光标都找不到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15-03-10 00:13
                          收起回复
                            去下载个节奏大师 单用左手玩 慢慢来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15-03-10 00:13
                            回复